墨客、剑客、门客、骚客——从古到今,流行一时的群体都被人们称作“×客”。现在,有了网络,就又有了黑客、闪客、博客、维客……其中,博客流行最广,从2000年起,开始成千上万涌现,成为一个热门概念。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7年元月,全世界博客数量,已达到百万之众。
博客到底是什么呢?说得通俗一点,博客就是一本个人的网上日记,每天花上20分钟,在自己的博客上写点什么,记录生活,记录心情,记录所见所闻,同时也可以谈天论地,发表自己的高见。在形式上,博客把各种已经常用到的网络工具,如网络相册等融合在了一起,图、文、声、色并茂,有点像一个混血儿。
博客的功能之强大,已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这么说吧,人们几乎每天都在惊喜地发现它的新功能。
“是博客让我认识了很多知心朋友!”你可以听到很多人这样说。记得儿时,我喜欢写日记,但日记本上往往会加上一把“锁”,这把“锁”不仅“锁”住了日记本里的内容,似乎也“锁”住了我的心,阻断了我跟他人的交流。真的不需要交流吗?非也!那么谁能打开人们的心扉呢?博客似乎做到了:或许在你的同学、同事、朋友中,难以找到一个真正懂你的人,但在浩瀚的网络海洋中,敞开你的心扉吧,大胆地写给别人看,你会惊奇地发现,知己无处不在!
而且由于我们在博客上发表的文章都是直抒胸臆、口吐心声,我们是用心在交朋友,相互之间不存在利害冲突,不存在金钱交易,彼此间不必客套,也无须无聊的应酬,因此乃真正的“君子之交”。
古人说得好:“三人行必有我师。”倘若你的博友多多,那就恭喜你了,你获得的不仅是一群朋友,而且是无数个获取知识与信息的机会。网络之大包罗万象,博客之博博大精深。浏览众多博友的博客,能汲取丰富的营养,开拓自己的思路,增长许多见识,获取大量信息。
博客,将很多志同道合的博友集合在一起,成为他们之间的纽带。个人博客是记录个人的所见、所闻、所想,是一个人的“家”;博客群是很多人共同的“家”,在这个“家”里,人人有充分的发言权。博客正在成为一种新型的论坛,与E-mail(电子邮件)、BBS(论坛)、ICQ(最早的聊天工具)并驾齐驱,成为人与人之间重要的沟通和交流方式。
2006年之后,各式各样的博客设计大赛出台了,中华英才网的“海外实习营”活动,就为720名大学生开通了自己的博客, 其中个人照片、创意实习求职信等为必选项。
我曾看到某一外企员工,在博客上披露自己所在的公司剥夺员工的隐私权,管理人员对员工进行蛮横干涉与粗暴的人格侮辱,于是他辞职了。由于他在博客中出示了许多无可辩驳的证据(包括用人合同中的侮辱性条款),该事件引起了有关部门关注,最终他获得了应有的赔偿。该事件展示了博客的另一个功能—普通民众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有力武器。
博客的出现也开始动摇传统新闻媒体的绝对权威。“9·11”事件后,一个重要的博客门类——战争博客(WarBlog),因此而繁荣起来。可以说,对“9·11”事件最真实、最生动的描述,不在《纽约时报》,不在《美国之音》,而在那些幸存者的博客日志中;对事件最深刻的反思与讨论,不出自某个著名记者的笔下,而是在诸多普通民众的博客之中。
这是因为在传统媒体上发表一篇文章,要过编辑、主编等几道关卡。但在博客上,只要不违反法律,你可以自由发挥,自由写作,无须经过任何人的审阅和修改。
想想这是一个多么巨大的、根本性的变化!博客,让我们每个普通人成了一个新闻源,发布新闻从此不再只是新闻官和媒体的事了,每个开博客的个人都可以把自己发现的新闻“诏告天下”(前提是不违反法律)。在博客上,我们每个普通公民,从被动的新闻接受者,被动的阅读者、观看者、跟随者,一举变成了新闻的发现者、探索者与发布者!换言之,每个公民生而有之的基本权利——知情权和发言权,在博客上落到了实处。
正因为博客在某种意义上反映了真实的民意,也成了民众议论时政的一个场所,因此一些政府官员和社会名流,通过博客了解民意,通过博客与民众进行平等的交流与沟通——这在媒体上已经有报道,这是博客的又一个巨大的新功能。
网络在发展,博客的形式也越来越精彩纷呈。在后博客时代,录音、视频也被搬上个人博客之中,也被称为播客。没有人知道,播客之后又会是什么。但有一点是肯定的:网络世界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现代人的生活,它能不断地给你带来惊喜,能让你的生活无限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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