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北京市消协针对电信资费提出改革建议,呼吁电信运营商降低固话月租,充值卡到期后,账户余额所有权也应归属消费者。
据介绍,2009年北京市消协受理电信投诉140余件。其中,固话业务长期保持的基本月租费,引起消费者不满。
北京市消协指出,固定电话采用收取基本月租费的方式及标准有悖公平交易原则,电信企业应采取降低基本月租费或采用低资费套餐等形式给予消费者多种选择。并且,北京市21.6元的固话基本月租费标准已实施近十年,随着电信技术的发展,电信行业经营的平均成本大幅下降,降低固话基本月租费标准的条件趋于成熟。
针对消费者投诉较多的充值卡话费逾期不退问题,市消协认为,预付电话费到期后服务的终止与账户内余额的归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资费余额包含着电信运营商还未提供服务的对等价值,就消费者而言,对于未享受的服务无付费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