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消息,备受关注的范德均实名披露四川长虹财务造假一案,在昨天出现了变化,范德均开始借助博客来公布自己手中的证据。范德均的委托律师薛昌向搜狐IT透露,范德均自2002年开始三次举报四川长虹财务造假,至今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面对长虹公司关于范德均没有证据的质疑,范德均开始张贴证据。
昨日,范德均在搜狐开通实名博客(http://fandejunblog.blog.sohu.com/ ),同时在搜狐微博(http://t.sohu.com/594808 )发布消息,称将继续举报四川长虹涉嫌“财务造假”。范德均的博客在短时间内,吸引了大批读者的关注。
据薛律师介绍,从2002年开始,范德均连续三次举报四川长虹财务造假。时间分别是2002年、2007年和2010年的2月。
2002年,范德均刚刚服刑两年,他在狱中向国税总局举报四川长虹虚开增值税发票。据其称,国税总局后委托四川国税成立专案组进驻调查,调查进行了2个月,因证据不足调查未果。
2005年5月,范德均刑满释放。出狱后,他开始四处搜集证据,前后整整花了两年时间。2007年,范德均再次举报四川长虹虚开增值税发票。绵阳国税认为,范德均提供的证据不够完整和清楚,绵阳国税需要他本人到绵阳提供进一步的证据,但范德均不愿回到绵阳,“导致”该案至今未有结果。
2010年2月25日,范德均第三次实名举报四川长虹财务造假,被媒体大量报道。
昨天,范德均在搜狐博客上发布了多份检举材料,并声称将继续发布更多材料,用于举报长虹造假。薛律师对搜狐IT表示:“四川长虹一直说范德均恶意诽谤,没有证据。范德均这才在网上贴出了这么多证据。实际上我们的责任是去向政府部门举报,至于核查,是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
四川长虹新闻发言人此前在接受搜狐IT采访时称,报道中所提到的1998年度通过虚假商业承兑汇票虚增销售收入、重复确认销售收入、作假71份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费用处理、存货计提等事项均为不实描述。
最新的消息是,四川证监局已对长虹“造假门”进入第二阶段调查,近日内将出结论。搜狐IT将对此事件,进行持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