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科技讯(中涛)北京时间3月5日消息,苹果“粉丝”、美国IT评论作家约翰·格鲁伯(John Gruber)近日在其个人博客网站Daring Fireball发表长篇评论文章,称IT产业中所宣称“开放系统将击败封闭系统”其实是个“伪命题”:一些科技公司之所以最终在市场上胜出,其根本原因并不是他们的产品和服务有多么“开放”,而是他们向消费者提供了更多选择。
以下为格鲁伯文章全文:
蒂姆·吴(Tim Wu)在为《纽约客》杂志“新闻桌”(News Desk)栏目撰写的文章中,他阐述了一个看似崇高而且独特的理论:尽管苹果过去十年取得了极大成功,但“开放将击败封闭”的说法不虚。这种说法无疑让我们大开眼界。蒂姆·吴首先提出问题:“诸如像苹果这样的公司,是否需要像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这样的天才人物?”蒂姆·吴给出了肯定的回答,并指出没有了乔布斯的苹果正回到常态,而“开放将击败封闭”理论也将随时显示出其真正内涵。我们不妨来看看他的看法是否正确。
蒂姆·吴文章首先这样写道:科技产业早有这样的说法:“开放将击败封闭。”换句话说,开放性的技术系统,或那些允许兼容性的系统,总是会击败那些封闭性的竞争对手。大量技术工程师也信奉这一点。这其实也是上个世纪90年代Windows击败苹果Macintosh操作系统、谷歌(微博)在2000年以后取得极大成功以及互联网产业击败封闭竞争对手(还记得AOL吧?)所得到的经验和总结。那么这种说法目前是否仍然有效?
在这儿,请允许我阐述一下任何市场取得商业成功的替代性经验性法则(注:指多数情况下适用的法则,但并不是放诸四海而皆准):性能更好和发布时间更早的产品,往往会击败性能更差和发布时间更晚的产品。也就是说,成功的产品和服务,往往更容易在质量上做得更好并成为市场占领者。(不妨了解一下微软在智能手机市场上的艰苦努力:该公司的Windows Mobile(最初被称为Windows CE)比iPhone和Android进入市场还早数年,但其性能不行。虽然微软后来的Windows Phone各项技术指标都很不错,只是此时智能手机市场已经被iPhone和Android占据优势,Windows Phone为时已晚。)你不必成为最佳者或第一个进入市场者,但赢家往往就是在这两个方面都做得不错的厂商。
这种理论根本没有那么深奥难懂或很有创见性,而只是简单的普通常识。我个人的看法是,“开放击败封闭”理论无论是执行过程还是该理论本身,其实与商业成功没有多大关系。开放并不具有魔力。
我们不妨来看看蒂姆·吴所举的例子:“1990年代Windows击败苹果Macintosh。”在1990年代,Wintel(微软-英特尔)双头垄断确实蚕食了Mac机的份额,但此时也正是Mac机市场业绩最不景气之时。PC机多为长方形盒子,而Mac机则为外形更好看的盒子。Windows 95性能比Windows 3有了大幅提高,而经典版Mac OS在10年内几乎没有任何改进。与此同时,苹果将所有精力用于开发当时外界从未见过的下一代系统:Taligent、Pink和Copland。Windows 95所借鉴的视觉元素甚至并非来自Mac机,而是当时视觉感受最好的NeXTStep。
苹果和Mac机在1990年代遭遇的问题,与苹果正变得更为封闭没有任何关系,而是同其产品质量有关。现在我们也已经了解到,这种“击败”其实只是暂时现象。如果将iOS设备排除在外而仅考虑Mac机,苹果目前是唯一一家赢利最高的PC厂商。如果以个人电脑出货量为标准,苹果也进入全球5大PC厂商之列。过去6年当中,Mac机每个季度销量增速超过了整个PC产业。Mac机的东山再起,也与苹果变得更开放没有任何关系,而是同产品质量得以改进相关:更为现代的操作系统、良好设计的软件和硬件设计,而这些理念正被整个PC产业赤裸裸地抄袭。
Mac机于1980年代处于封闭状态并得以发展,这种情形与当今的苹果非常类似:占据相当不错但比较小的市场份额,并能获得较为健康的利润率。仅仅是从1990年代中期开始,无论是从市场份额还是利润率方面看,Mac都遭受了市场打击。在这个时间段当中,Mac机并没有变得更为封闭,只是从技术和外观设计上变得死水一潭。随后是Windows 95发布,该操作系统并没有使封闭/开放的平衡得以任何改变,但却结束了Windows与Mac机之间的巨大设计质量差距。Windows得以兴盛,而Mac机业务走向萎缩,但这些都与开放无关,仅与技术开发和设计质量有关。Windows性能变得更好,而Mac却没能这样做。
而更值得让蒂姆·吴作为个案研究的故事是,在Windows 95发布后不久,苹果彻底开放了Mac OS操作系统,也就是蒂姆·吴在其文章中所使用的“开放”一词:苹果将该操作系统授权给其他PC厂商,这些厂商就能生产Mac克隆机。从蒂姆·吴的用词角度看,这应该是苹果公司整个发展史上所作出最为开放的决定。
但这项决定却将苹果拉入几近破产的边缘。Mac OS在整个PC市场的份额并没有多大改变,但苹果Mac硬件尤其是高端机型的销售额,却大为下滑。
当乔布斯和他的NeXT团队获得对苹果的控制权后,他们取消了苹果的Mac OS许可证项目,进而使苹果回归到控制所有体验的基础格局,并专注于做好一件事情:设计出更好的(当然也是封闭的)硬件和软件。这种策略后来被证明行之有效。
“谷歌在2000年代初的成功”——蒂姆·吴的言下之意肯定是指谷歌的网络搜索服务。无论是说当时还是现在,要说谷歌网络搜索比其竞争对手更为“开放”,这究竟是何所指?谷歌的一切都与封闭有关:源代码、排名算法甚至谷歌数据中心具体地点都处于严格保密状态之中。谷歌能够在网络搜索领域占据优势,其原因只有一条:该公司提供了性能更好的产品。谷歌搜索速度更快、更为准确、更为智能且视觉上简洁而不杂乱。
“互联网超过其封闭对手(是否还记得AOL?)而取得的成功。”——这一点蒂姆·吴可以说是基本上有道理。互联网产业就是一次开放的胜利,或者说就是开放的盛宴。但AOL并不是真的要同“互联网”一争高下。AOL是一项服务,而互联网是全球性社区系统。你总需要一项服务来接入互联网。AOL并没有输给互联网本身,而是输给了有线电视和DSL接入服务商。而AOL所提供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无论是从硬件(拨号调制解调器)还是软件设计上看都很糟糕。
蒂姆·吴文章还写道:过去数年中,就是由于一家公司之故,“开放将击败封闭”的理论已经遭到强烈质疑。苹果没有理会技术工程师的理想主义和技术专家们的说教,而是坚定执行半封闭或者是该公司经常所说的“整合性”战略,进而向“开放将击败封闭”理论发起了挑战。
对于这个“规则”,我们中的一些人一直就持怀疑态度,原因就是该理论毫无意义;并不是说这话反过来说就成立(即“封闭将击败开放”),而是说“开放将击败封闭”的说法并不能成为决定商业成功的普通法则。我们并不能说苹果不适用于该法则。相反,苹果的成功正说明了该法则毫无意义。
蒂姆·吴文章称:只是时至今日,也就是过去6个月当中,无论从何种角度看,苹果已开始走下坡路。就算你说我有点书呆子气,但我将这条规则修改一下:封闭可以击败开放,前提是你必须成为天才。在正常条件下,在难以预测的产业发展前景背景下,再加上常规级别的人工失误,那么开放仍然会击败封闭。一家公司要想特立独行,就必须以封闭方式发展,并与其预见力和设计天份相匹配。
那么下面这种更简单的理论是否成立:具有预见性管理者和天才设计师(或普通员工)的公司更容易取得市场成功?蒂姆·吴这儿所强调的是,与“开放”公司相比,“封闭”公司更需要预见性和天才人物,这种说法也不正确。(开放标准确实比封闭标准更容易成功,但这并不是蒂姆·吴文章强调的重点,他是谈论各类公司及其市场成功。)
蒂姆·吴文章还写道:为表达自己观点,我首先需要认真表达我所认为的“开放”和“封闭”具体意义。这两个词汇在科技产业当中使用很普遍,但在不同情况下其意义却有所不同。事实上,没有任何一家公司是完全意义上的开放或封闭,他们存在一定范围内,就像美国性学专家阿尔弗雷德·金赛(Alfred Kinsey)将人类性取向划分为不同等级一样。在这儿,我将其意义认为是三件事情的混合体。
首先,“开放”和“封闭”可以指称一家科技公司的宽容度如何,即允许哪些厂商可成为其合作伙伴,或在何种程度上与其产品相互连接然后再向消费者推出。我们说诸如Linux操作系统是“开放”系统,原因是任何人都可设计一款能够运行Linux的设备。与此相反,苹果就非常挑剔:该公司根本不会将iOS授权给一款三星手机,也不会在苹果专业店当中销售亚马逊的Kindle设备。
正是如此,苹果不愿意在自己专卖店中销售Kindle硬件、三星手机或戴尔电脑等产品。戴尔和三星也不会销售苹果产品。但苹果在App Store应用商店中却销售Kindle应用程序。
蒂姆·吴文章接着认为:其次,开放可用来描述一家公司对己对人时所持公平态度。以火狐(Firefox)浏览器为例,它就将绝大部分网站一视同仁。与此相反,苹果就一直认为自己产品更好。(你不妨试着从你的iPhone中删除iTunes服务,然后看看会是什么情况。)
上面所说的第二种情况,也就是蒂姆·吴所说“开放”的完整意义——对于一款网络浏览器和一款操作系统之间的对比。但是苹果具有自家浏览器即Safari。与火狐一样,Safari对所有网站也一视同仁。而火狐浏览器开发商Mozilla如今也开发了自家移动操作系统Firefox OS。我敢打赌,在Firefox OS当中,肯定会存在一些用户无法正常删除的应用程序。
蒂姆·吴文章还表示:再次,也是最后一点,开放也可指称某家公司的开放性和透明度如何,即该公司产品的开发流程以及相应合作方式。开源产品或那些依赖开放标准的产品,通常在大范围内开放其产品源代码。与此同时,诸如谷歌这样的公司或许会在很多方面对产品持开放态度,但对于其搜索引擎代码的开放却非常谨慎。在科技产业中,在描述这种产品开发流程的最后差异时,往往使用“大教堂”(cathedral)和“集市”(bazaar)用语。
蒂姆·吴甚至承认,谷歌核心产品——网络搜索和提供这种服务的数据中心,其封闭程度与苹果软件几无差异。而他却没有提及苹果在WebKit和LLVM等开源项目上扮演领先者角色的事实。
蒂姆·吴文章认为:苹果需要保持更多开放,以免过多惹怒消费者。你无法在iPad平板电脑中运行Adobe的Flash播放器,但你却能够将几乎所有类型的耳机与iPad连接。
Flash?现在都是什么年代了?你也无法在亚马逊Kindle平板电脑、谷歌Nexus平板电脑或手机上来运行Flash。
蒂姆·吴还认为,“开放将击败封闭”的理念是一种新看法。在20世纪的绝大部分时间中,整体性一直被商业机构视为效率更高的方式。但在1990年代,这种传统思维开始发生改变。在科技市场,从1980年代到2000年代中期,开放系统一两再、再而三地击败了封闭性竞争对手。微软Windows通过更开放方式而击败其竞争对手:与苹果操作系统不同的是(虽然其技术指标很好),Windows能够在任何硬件上运行,并能够运行几乎任何软件。
再说一次,Mac并没有被击败。如果我们回顾一下PC产业过去十年中的发展历程,各种证据显示,开放与市场成功之间的关系并不大,这一点在Mac机上表现得特别明显。Mac机的大起大落:1980年代崛起、1990年代衰落、2000年代东山再起并一直走到今天——所体现的是苹果硬件和软件质量如何,而根本不是其开放性如何。Mac机在其封闭之时市场业绩最为成功,反而是开放时业绩最差。
蒂姆·吴文章写道:与此同时,微软还击败了垂直整合的IBM(是否还记得Warp O.S.?)
我当然记得,显然蒂姆·吴是没记准确,原因是当时其名称为“OS/2 Warp”。
如果开放是Windows取得市场成功的关键,那Linux为何又无法在桌面系统中占据优势?无论从哪个角度看,Linux都是实实在在的开放系统,其开放程度远比Windows要大得多。然而在台式机操作系统领域,Linux只能算是一颗“哑弹”,其性能根本谈不上是良好。
但在服务器领域,Linux被广泛认为是技术优良——处理速度快以及稳定——因此取得了巨大成功。如果开放性为最关键因素,那么Linux应该在任何业务领域都取得成功。但情况并非如此。Linux仅仅在服务器领域取得了成功,原因就是在该领域其性能确实表现优异。
蒂姆·吴文章称:谷歌在其最初设计中就更为开放,并放弃了雅虎那种建立位置付费(pay-for-placement)的方案。
将谷歌搜索功能优异归结于开放模式本身就很荒谬。谷歌搜索性能更好——不仅仅是更好,而是好出很多,好出十倍——无论是从准确性、返回结果速度、条理性以及视觉效果皆是如此。假设一个人在使用雅虎、Altavista及其他搜索服务多年后,试用了一下谷歌搜索觉得很好,他根本不会说:“噢,谷歌这种方式确实更开放。”
蒂姆·吴文章还写道:1980年代到2000年代取得成功的公司中,如微软、戴尔、Palm、谷歌以及网景(Netscape)等,他们都更为开放。而互联网本身,作为美国政府资助的项目,不但非常开放,而且也取得了极大成功。新的市场趋已经诞生,而其规则便是“开放将击败封闭”。
微软: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开放,他们仅仅是对其Windows操作系统发放许可证,而且不是免费发放,目的是为了金钱,其对象是那些愿意付费的任何公司。
戴尔:该公司是如何开放?戴尔市场业绩的兴盛期与开放性毫无关系,而与该公司能够更快速推出低价格、配置高的PC机有关。当低价、快速生产成为日用品之后,再加上PC厂商将硬件制造交由中国厂商代工和组装,戴尔的优势便消失殆尽。另一方面,戴尔也成为不能持续成功的典型例子。
Palm:难道比苹果还开放?再说了,Palm已经关门大吉了。
网景:他们为真正开放的网络开发了浏览器和服务器,但他们的软件本身却是封闭性质。而网景之所以失去了在网络浏览器市场的优势,主要是由于受到来自微软的双重夹击:1)微软开发出了性能更好的浏览器,以及 2)微软以完全封闭(最后被认定为非法)的方式,即利用其Windows操作系统优势来捆绑IE浏览器,使网民放弃网景而选择使用IE。
蒂姆·吴还表示:开放系统的胜利,正显示出封闭设计的主要缺陷。
只是他的文章中所举例子并不属实。蒂姆·吴写道:这就将我们带到了2000年代以及苹果的兴盛期。在过去约12年当中,苹果的成功击败了这条规则。然而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结果,是因为苹果拥有了最佳系统:也就是说,苹果有一位控制欲极强的领导者,他同时又是天才人物。乔布斯就是柏拉图理想主义的企业版:一位哲学家式的国王比任何民主形式都更有效率。该公司依赖于一位集权领导人,而且他很少出现失误。在没有失误的世界中,封闭将击败开放。正因为如此,在一段时间中,苹果击败了其竞争对手。
蒂姆·吴对于整个主题的论述方式其实是向后退缩。他不去评估开放性对于商业成功的重要性以及就此得结论,而是坚信“开放将击败封闭”的说法成立,并试图扭曲事实以使其与理论相符。如此一来,蒂姆·吴坚持认为,苹果过去15年所取得的成功,并不能算是“开放将击败封闭”理论有误的明证,而是乔布斯单人拥有击败开放力量的结果。乔布斯,也只有乔布斯一人练就了“水上漂”的真功夫。
蒂姆·吴在他的文章中未提及“iPod”这个词,仅提到了“iTunes”一次,即在前面引文中所说用户无法从iPhone中删除iTunes应用程序。毕竟在一篇力主“开放将击败封闭”的文章中,省略或忽视这两个词汇毕竟要方便得多。而这两个词汇,却正是取得市场成功关键因素的宝典级词汇——优胜劣汰,整体击败散乱,简单击败复杂。
在蒂姆·吴的文章中,还附带了一张图表,内容是近期内美国四大科技公司的市值波动情况。该图表其实索然无味,但却要试图让人们相信该图表表达了一定意义。
在此期间的市值,看上去都不错。那么颜色代表什么呢?尼克·特拉维斯(Nick Traverse)解释道:该图表显示了美国四大科技公司(亚马逊、苹果、谷歌和微软)自2006年以来的市值变化情况。蒂姆·吴给这些公司的“开放性”制定了评估标准,并主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兼容性、整合性和透明性。1分为封闭性公司,10分为开放性公司。
以下为这四家公司得分情况:
苹果:2.0分
微软:5.0分
谷歌:5.7分
亚马逊:6.3分
这就是能够判定这些得分的具体内容。蒂姆·吴不仅不但武断地对“开放”加以定义,并简单地对兼容性/整合性/透明性加以定值,而且他甚至并不透露这些单项因素的具体分值。我们所能看到的就是这些总分值:2.0分、5.0分、5.7分和6.3分。如果说伪科学的胡言乱语具有毒性,那么我们仔细盯着这张图表后,无疑都将会倒地死去。
特拉维斯继续解释道:蒂姆·吴的理论是,多数情况下开放系统的业绩将优于封闭系统,除非封闭公司是由一位天才运营。虽然该图表的数据样本很小,但似乎也证实了该理论不虚。微软、谷歌和亚马逊股价与他们的开放程度得分或多或少呈正相关关系。而在这四家公司最为封闭的苹果,其股价表现最好——直到乔布斯去世约一年之后为止。自那时以来,苹果股价呈下跌势态。
一段时间的市值仅为数据而已,而开放性得分又毫无意义,即蒂姆·吴不用脑子而胡乱想出的一套评判标准。即使我们接受蒂姆·吴及《纽约客》在这张图表中试图表达的东西——蒂姆·吴的开放得分很有意义并很准确,且股价是评判一家公司是否成功的可信赖标准——但这张图表既没有向我们表明开放性和市场成功之间的相关性,也没有显示没有了乔布斯的苹果正遭受业务打击。
特拉维斯称,从乔布斯去世约一年后开始,最近数月中苹果股价下跌了约30%。这种说法属实。但他却忽略了这样的事实:在乔布斯去世之后,苹果股价仍上涨到很高价位。即便苹果股价最近出现下跌,但如果从乔布斯去世之日算起,苹果股价仍维持了大幅上涨趋势。
在蒂姆·吴看来,苹果股价将继续下跌。只有让时间来证明他的看法是否正确。那么他选择的其他三家科技公司又是什么情况?微软的得分为5.0分,不但分值最低,且股价表现也是这三家公司最糟糕者(自2006年以来,该图表所选定的最早时间)——几乎没有多大变化。而谷歌的5.7分,居于亚马逊的6.3分和微软的5.0分之间,但其股价表现却仅仅稍好于微软。除亚马逊外,这几家公司的股价表现,都没有显现出与蒂姆·吴所分配给他们相应开放性得分之间的相关性。但为何亚马逊的开放性得分竟然高过了谷歌?谷歌实际上是以开源项目方式发布了Android平台;亚马逊将Android拿到手后,然后为其Kindle Fire创建了封闭品牌。Kindle电子书阅读器的封闭性,几乎与iPad封闭性相当。透明性?苹果会公布其每个季度各类产品的销量数字,会公布其App Store商店的各类应用下载量,向外部开发者支付了多少费用,iTunes音乐商店销售了多少首歌曲,以及iBooks服务被下载的电子书数量。亚马逊则从未对外披露其任何产品的销量数字——Kindle、应用程序等等,仅仅是说一下“已销售大部分”,或表示比上一季度高出多少百分比。很难想像,亚马逊的开放得分竟然高于谷歌。究其原因,可能还是因为亚马逊股价近年表现优于谷歌,因此蒂姆·吴就给了亚马逊更高分以适应这种情况。
更不用说,如果蒂姆·吴将利润率而不是股价表现作为企业取得成功的标准,那么该图表显示开放性和成功之间的相关性将是倒转性结果:苹果第一,微软第二,谷歌第三,而远居于第四位的亚马逊利润率几近为零。(我并不是说这种方式就比蒂姆·吴使用股价方式高明多少。首要一点,亚马逊似乎是有意使自己处于微利润状态。但这种方式并不比蒂姆·吴使用股价方式更合理,尤其是将该公司与其他三家以追逐利润为目的公司放在一起比较就更是如此。)
这种有关开放性与商业成功呈正相关的教条主义理论,以及与此相反结论将受到谴责,无疑使这场争论变得更为复杂。“蒂姆·吴的理论认为,通常情况下开放公司比封闭公司做得更好,除非封闭公司是由一名天才运营。”如果将开放/封闭的东西从设定的前提中拿掉,你就会看到这样的表述:通常情况下由天才运营公司的业绩,总比那些不是由天才运营的公司要好。这样说就比较对路了。
蒂姆·吴以这样的建议结束了全文:最终情况是,你的预见性和设计技巧越强,你就可以更多程度地试图变得封闭。如果你认为你的产品设计师们能够复制乔布斯过去12年几乎无失误的表现,那就去这样做吧。如果仅仅是普通人运营你的公司,或者你正面对不可预见的未来,错误经济学理论还是认为开放系统更为安全。或许你可以做这样一个测试:醒醒,照照镜子,然后问自己:我是否就是乔布斯?
上面这段话的关键词就是“更为安全”(safer)。其言下之意就是:千万别试图这样做。别做与众不同的事情。别惹麻烦。不要质疑常规道理中的智慧。随大流吧。
这也正是苹果令公众感到困扰的地方。人人都在用Windows,为何苹果不安下心来,然后生产更时尚的Windows机器?智能手机需要物理键盘和可更换电池,为何苹果手机在这两项功能都没有满足用户需求?人人都知道你需要一款Flash播放器来获得“完全网络体验”,为何苹果却抛弃了Flash?在苹果广告营销活动16年之后,“Think Different”(与众不同)广告词证明其本身并不是油腔滑调的营销词。它是一个简洁、严肃的信念,并成为指导苹果前行的明灯。
我认为蒂姆·吴及他的同类真正所相信的,并不是公司通过变得开放方式,而是通过提供更多选择才赢得市场。
为何苹果要审查哪些应用程序能够在App Store商店中销售?为何苹果手机不配备物理键盘和可更换电池?为何更现代的设备没有Flash播放器和Java后性能会更好?
在其他人提供选择的地方,苹果就会作出决定。而我们一些最为欣赏的东西,却会让其他人感到恼怒——而这些决定经常被证实是非常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