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终回顾:个人电视机技术与未经许可下的创新
2013-01-01 09:08 赛迪网
【赛迪网讯】1月1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2012年见证了大型媒体企业与那些敢于在未获许可情况下创造新媒体技术的创新者之间几轮备受关注的旷日持久之战。
今年几家大型媒体企业发起了针对新型云广播电视录制服务提供商、纽约初创公司Aereo及美国卫星电视运营商Dish Network公司研发的具有自动跳过广告功能的DVR机顶盒的起诉,而这些战斗正属于利用专利诉讼压制突破性创新的卑鄙传统。很幸运的是,创新者们在这两方面的诉讼案中均赢得了首轮胜利 ,法庭拒绝在判决之前停止这些新技术。另外,Aereo在诉讼案中获得了电子前沿基金(EFF)的支持。不过目前法院尚未做出最终判决,因此创新者们取得的初步胜利仍处于上诉程序中。
Aereo是一家网络公司,该公司的注册用户可租用一个小型电视天线,收看地方电视台节目以及在互联网设备上观看节目,并且用户还可将这个安装在屋 顶的天线移动到一个中央位置。另外,Dish公司推出的机顶盒新品Ad Hopper DVR可自动跳过黄金时段网络电视的商业广告。Aereo及Dish公司的机顶盒产品 Hopper遭到了几家大型广播公司及互联网公司的起诉,被相关方指控侵犯版权。这些广播公司在诉讼中的指控听上去非常熟悉,它们称Aereo及Dish未经过 版权持有者的允许而通过给用户提供更大的控制权来提升观众观看电视量是非法的,无论何时只要新技术提升电视观看体验,它们都有享受因此而产生的利 润的权利以及对这些功能的否决权。在Aereo诉讼案中,甚至有广告商的支持者表示任何想在个人电视设备上进行创新的人都应获得国会的批准。互联网企业指控称,在诉讼期间允许Aereo及Ad Hopper继续运营将意味着电视的“死亡”。
我们都曾看到过类似的专利权诉讼,例如版权持有者起诉自动钢琴(player piano)、录像机、MP3播放器、硬盘录像机(DVR)等设备的生产者。每次版权持有者都寻求获得控制权及利润,不仅是关于专利权相关产品复制品的控制权及利润,而且还包括不论何时、何地、人们如果体验这些专利权相关产品的控制权及利润。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将在2013年审理Aereo与Ad Hopper案件,电子前沿基金会继续支持这些设备的用户以及任何未获许可而受益于创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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