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以移动电话为终端的网络活动的规范和网络社会的管理,北京很可能要在全国率先实行手机用户登记实名制——用户办理移动电话入网、过户、变更等业务时,需要与电信业务经营者签订协议,并进行真实身份登记;否则,运营商可以限制、暂停、终止服务。这是中新网记者从今天下午在京举行的有关座谈会上获悉的。
据知,在广泛调查研究、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等部门正在研究起草“北京市移动电话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内地各省区市中,北京可能是第一个出台相关规章的地方。
2010年9月1日,中国内地开始实行手机实名制。消费者去移动电话通信服务商的营业厅购买手机卡,必须持身份证才能办理。从世界经验看,手机实名制有利于保护用户隐私,减少垃圾信息,并为需要用户身份识别的电子商务等业务的发展提供了便利。
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在谈到“决定”出台的背景时表示,现在网络活动中,随意收集、擅自使用、非法泄露,甚至倒卖、出售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问题非常严重。侵入攻击信息系统窃取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以及通过网络实施诈骗,侮辱诽谤他人等违法行为也大量发生。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社会各方面强烈呼吁立法,加强对网络活动的规范和网络社会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