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OneOne)
读者热议《决定》:保护网络信息安全顺民心合民意
2012-12-30 09:32 中国经济网
保护网络信息安全顺民心合民意 ,读者热议《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出台 。
随着我国社会信息化建设的加速发展,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本报读者纷纷来电来信,表示坚决拥护决定草案的出台,认为此举体现了我国依法治网的决心,有利于我国互联网建设走上健康发展之路。
网络信息保护迈出坚实步伐
个人信息遭泄露的事件频发,敲响了社会警钟:网银账户口令被盗;知名网站CSDN发生“泄密门”,600万网民密码丢失……利用个人信息打开的一个个犯罪“黑洞”正在碰撞着人们的安全底线,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迫在眉睫。
保护个人信息不被泄露,虽然离不开道德建设和行业自律,但更重要的是要发挥法治的作用。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制定了符合本国和本地区需要的网络信息保护法律,有的还成立了专门的执法机构对网络信息进行保护和管理。而我国有关网络信息保护的法律规范较为薄弱,必要的管理措施缺乏法律依据,与我国信息化发展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在网络活动中合法权益的要求不相适应。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这表明我国在网络信息保护方面已经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制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重要举措,非常及时必要。这一举措,回应了社会需求,顺应了网民意愿。笔者期待尽快落实《决定》,在实践的基础上完善《决定》,并将其上升到更高的法律高度,盼一部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尽快诞生。
编织网络信息安全“法网”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无论对于保护网民个人合法权益,还是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这都是一个积极的信号。让法治为网络发展护航,我们的网络才能更文明、更健康、更安全。
网络时代,网络个人信息等同于每个人的网络身份证,之所以出现某些丧失社会责任感的网络运营商昧着良心恶意出售这些个人信息,是因为没有一个健全完善的法律来规范约束其行为。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加大对网络信息恶意传播者、兜售信息者的惩戒力度,此举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落实《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加强网络信息保护,阻止泄露和贩卖个人信息,有利于保护网民隐私和维护网络的健康发展。笔者呼吁,对于故意泄露他人个人信息者应该予以严惩,应禁止此后再从事与网络相关的工作。各位网友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
只有织好网络个人信息安全的“法网”,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个人信息,才能建设一个健康、有序、和谐的网络世界。
赞助商链接
网友评论
已有10人评论,点击查看
新 闻
推荐排行热点
- 1数字化如何影响全球消费者行为
- 2三星设备惊现漏洞 或使手机变砖块
- 3中移动收回尾号888的手机号称其属于“国家优
- 4警方已对联通充值卡失效立案 联通未正面回应
- 5国产手机品牌被曝预置“吃费程序” TCL、天语
- 6《江南Style》获世界吉尼斯认证
- 7北京联通强制绑定3G手机业务被指霸王条款
- 8微信成骗子诈骗新工具 向留学生父母讨“学费
- 9方舟子质疑360流氓 360邀方舟子做顾问
- 10联想首次登顶全球PC市场(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