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余先生软磨硬泡的坚持下,申通快递总部终于给余先生做了一个遗失登记,让他回家等候消息。就在近期,和上海的余先生一样,北京的大四学生陈小聪也在艰难地寻找着同学丢失的包裹。今年11月底,由于临近放假,陈小聪的同学潘俐琳要回老家准备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回家前,她和陈小聪一起把备考的书和资料通过一家叫全峰快递的公司寄出。但是,回到家中的小潘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包裹被寄丢了。而与考研资料一起丢失的,还有她所有过冬用的衣服和鞋等物品,包裹总共46斤,大约价值一万多元。快件寄丢以后,小潘委托在北京的陈小聪与全峰快递联系,然而,收件的快递员周朝刚却总是联系不上,好不容易联系上之后,对方给出的解释更是难以让她们满意。小陈说:“他一共变了三次说法,最开始的时候他说的是东西是在半路上车翻了,然后货都翻进沟了。然后他又说是这个东西太沉,那个路不好,然后其这那个车颠颠,然后这46斤的东西就被颠出去,这个说法谁也不能信。然后后来他又说这个东西其实是被偷了。”
尽管全峰公司最终承认了快件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并在小潘的积极争取下,最终答应赔偿一些考研书籍和两千元钱。但是在小潘看来,这与她丢失的行李和资料的价值相比,仍然相去甚远。小潘说:“如果不是我自己争取,快递公司根本不会赔偿。”受小潘的委托,陈小聪在北京帮助她继续争取索赔,她多次尝试联系收件员周朝刚,电话却总是打不通。由于联系不上快递员,陈小聪决定去一趟全峰快递公司在北京的办事处,追问赔偿的进展。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公司规定,对于未保价的快件物品丢失,按照邮费的五倍进行赔偿。因此这次公司愿意拿出2000元钱,已经是超额赔偿了。
近年来,随着快递业的迅速发展,快递物品丢失也频繁发生,而三倍或五倍运费的赔偿成了快递公司的挡箭牌,与小潘有着同样遭遇的消费者层出不穷。 今年几月,价值四万元的包裹寄丢后只赔偿两千元;价值6.4万元的国画寄丢后只赔偿600元;价值9.8万元的手表寄丢后只赔偿五百元。
余先生为了讨回自己的录音笔找到申通公司,申通的员工分析可能是快递员以为是手机掏走了,这种事情在他们看来仿佛习以为常。今天余先生又找到公安局,公安局说这属于合同纠纷,让他去找工商局,而工商又让他去找消协。为了一个400元的录音笔,余先生已经花费了远远超出400元的时间、金钱和精力,而且至今还没有结果,所以很多人包裹丢了以后往往采取自认倒霉的态度。快递公司拿着他们拟就的格式合同推诿消费者,这种霸王条款有没有可能改一改呢?
四、霸王条款如何称霸?法律法规打开方便之门,新一轮法律修订亟待出台。
浙江省工商局今年对消费领域的霸王条款进行了调查,发现快递业的霸王条款数量最多,消费者的不满也最强烈。快件丢失赔偿低、货物损坏索赔难,消费者投诉无门,快递业的霸王条款又是如何形成的呢?邱宝昌表示:“这个最根本的原因快件企业他们的违法成本很低”。
根据《邮政法》第47条规定:对于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邱宝昌告诉记者,目前快递行业就是按照《邮政法》的这一规定来制定赔偿标准的。在他看来,这条法规成为了快递企业的保护伞。邱宝昌说:“当时在征求意见的时候呢,实际上我也参与了,当时我对这里面就是这种赔偿所过低,包括很有很多人都提出了强烈的置疑,就认为如果这样的一个标准的颁布和设施,可能会对快递行业会出现混乱。”作为代表消费者权益的法律界人士,邱宝昌曾参与了2007年快递行业服务标准的讨论。他说:“(当时)主导制定标准的人就感觉到,快递企业是收费很低,这个企业在发展,如果赔多了赔偿不起。”
在当时,快递行业刚刚起步,基于希望快递企业发展的原因,行业服务标准的制定最终偏向了快递企业。但是在北京市律师中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峡看来,今天全国的快递行业日均业务量已经达到 1300万件, 市场规模排名全球第三位,当时的规则已经不适合再继续沿用。快递企业它是属于那种飞速发展的行业,一旦它坐拥成了可以拥有飞机、轮船,这种大型的运输设备的这种企业的时候,那一旦疏于管理,它就有可能很大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