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现象”可有推手?网络乱象须依法管理
2012-12-23 10:17 中国网
别让网络成为泄露个人机密的罪魁祸首
中国经济网网友 白峰
网络在带给我们精彩的同时,也带给我们诸多无奈和不便,比如让老百姓成为了网络泄密的受害者。那么,又是谁泄露了网上的个人机密,又是谁导演了这些违法犯罪活动?初一看,是这些犯罪分子。其实不全对,也有网络管理不善的原因,尤其是网络安全出现漏洞。网络管理不科学、不安全,让犯罪分子抓住了时机,获得利益。
堵塞网络漏洞,提供积极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别让网络成为泄露个人机密的罪魁祸首,更不能让网络给犯罪分子提供机会和便利,这样才会让网络更安全,让百姓更幸福。
让网络管理为网络释放“正能量”保驾护航
中国经济网网友 莫霖
网络管理并非网络限制,进行网络管理是将网络运行规范化,让不法分子不能利用网络来进行见不得人的“勾当”。要遏制网络不良事件的产生,就必须依法加强网络管理,让网络运行在法治“轨道”上。互联网已经成为释放中国社会“正能量”的一个重要平台。不论是“7・21北京突发大雨”还是“最美司机”、“最美教师”均见证了中国人对真善美的珍惜。
依法管理网络,就是将网络纳入“正轨”,让网络上多一点美,多一些真实。相信在网络管理的保驾护航下,网络将会发生“聚变”,释放更加剧烈、更加浓厚的“正能量”。
亟待互联网法律为个人信息保护建立“防火墙”
中国经济网网友 冯静
据不完全统计,世界上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国家或地区已经超过50个,用法律保护个人信息迫在眉睫。笔者认为,在加强网络信息保护方面,还应采取其他措施与之配合。
首先,健全信息安全维护体系,增加网络监管内容。第二,要通过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民的信息安全意识。第三,要加强运营机构的监管和教育。网络运营商应该加强行业自律,在当前技术范围内最大限度保证信息安全。 第四,政府机构为提高行政效率而进行的信息共享,也亟须得到法律规范。
只有建立以道德舆论、行业自律、技术保护为基础,法律监督为保障的全面保护模式,才能打造出健康安全的网络信息保护体系。希望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尽快立法,为净化网络环境、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不受侵犯建立起坚固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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