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对个人应用开发者并不会被要求备案,但可能会要求实名认证等,比如向平台上传身份证等资料。赵占领表示,仅苹果平台上就有数十万家开发者,其中国内开发者约50万家,还有大量开发者在国外,实施难度较大。不过他认为,政府可考虑重点加大对平台的监管,比如苹果商店按地域进行接入,其在华的应用平台应该接受监管,由平台来负责对大量个人开发者的服务和管理。
工信部:应办理许可或备案
工信部电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昨日公开称,根据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2000年发布)的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这位负责人表示:“移动应用商店如在我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则应按292号令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或备案手续。”从工信部表态看,苹果App Store等移动应用商店应该办理许可或备案,未提及个人开发者是否进行实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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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加强监管App商店
几乎与国内传出监管信息的同时,美国贸易委员会(FTC)也发布了一个报告,要求苹果、谷歌和亚马逊等经营App商店的平台要加强对App的监管,确保儿童隐私不被泄露。从全球范围来看,对App的监管是大势所趋,只是不同国家的监管重点不同、监管方法各异、监管力度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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