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因擅自使用《中国大百科全书》电子版的内容,被北京市二中院判决侵权,赔偿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2万元。记者昨天获悉,苹果公司认为判决赔偿数额过高,已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国大百科全书公司诉称,2010年10月,公司发现在苹果电子商贸公司经营的网站上下载并安装iTunes软件后,即可通过该软件访问被告苹果公司经营的苹果在线商店(App Store)并购买和下载含有原告拥有著作权的《中国大百科全书》大量内容的应用程序用以在苹果公司的iPad和iPhone产品上阅读《中国大百科全书》的大量内容。中国大百科公司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总计53.52万元。
苹果公司则认为,原告并不完全享有对大百科全书的著作权,该书的编委会也是著作权人之一。此外,苹果在线商店的经营者应为卢森堡公司,与苹果公司无关。
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苹果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亦未支付费用,自行开发并在“APP STORE”上提供涉案应用程序的付费下载服务,侵害了大百科全书公司依法对《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卷第一版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据悉,苹果公司上诉状的内容很长,但主要理由为,该公司并非iTunes软件实际经营者,而只是一个技术提供者。此外,法院判决的赔偿数额太高。目前,此案正在二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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