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频遭调查 现金奶牛疑变内斗牺牲品
2012-11-10 09:34 华夏时报
转让合肥国轩泡汤
2012年9月12日,佛山照明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2.56亿元的价格将该公司持有拟申请IPO的合肥国轩17.21%股权,转让给厦门京道天能动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安徽欧擎海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原本看似平常的一个股权转让事宜却引来了深交所的关注,要求对六项问题进行说明:包括同业竞争、利益最大化、业绩对赌、其他利益和协议安排等。市场分析人士指出:此次交易之所以备受市场关注,原因是当初佛山照明收购合肥国轩股权时签署了业绩对赌协议。2010年7月15日,佛山照明从合肥国轩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手中购入合肥国轩股权时,与国轩营销协议约定:若合肥国轩在2012年终时未能完成利润1 亿元,则以目标公司3年实际完成的年均利润额,较之预测年均利润额的降低比例,等比例退还已支付的相应股权转让价款。
目前该协议并未到期,佛山照明就急于出售合肥国轩这是何故?独立董事薛义忠、刘振平、窦林平对此表示:公司作为持有合肥国轩17.21%股权的第二大股东和主要股东之一,其投资的青海佛照锂电正极材料有限公司也存在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业务,合肥国轩也生产锂电池正极材料,而中国证监会在审核IPO时,对持有发行人5%股权的股东与发行人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关系非常关注。钟信才及叶再有董事也认为双方确实存在同业竞争。
董秘办人士指出:“后来董事会就没通过这个股权转让的决议,未来怎样就不清楚了。”原对赌协议是到2013年6月执行,合肥国轩实际控制人李缜表示,如果公司持有的合肥国轩17.21%股权在2013年6月30日前转让成功,则国轩营销或其负连带责任人的实际控制人不承担价格补偿,原对赌协议自动解除;如果公司上述17.21%股权2013年6月30日前不进行转让,则国轩营销或其实际控制人将如实履行对赌协议内容。如果到期双方发生纠纷,则双方有权按原协议规定条款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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