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规定了资金存管制度,要求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应将部分预收资金委托商业银行进行监管。办法将规模发卡企业的存管资金比例设定为20%,集团发卡企业为30%,品牌发卡企业为40%。同时,办法规定存管资金冲抵措施,允许发卡企业以保证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保函等形式代替资金存管协议,发卡企业违反办法规定,由备案机关最高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11月起入境旅客禁带果蔬 携带宠物仅限猫犬
从11月1日起,新版《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将实施。与旧办法相比,新办法规定的禁止入境物新增了燕窝、土壤、转基因生物材料等。此外,入境旅客不能携带任何新鲜水果、蔬菜,携带宠物入境也仅限犬或猫,且每人每次限带一只。
新办法规定的禁止进境物名录也更加清晰、准确。比如禁止进境的动物产品中,旧办法仅规定“蛋”,新办法将规定改为“蛋及其制品,包括鲜蛋、皮蛋、咸蛋、蛋液、蛋壳、蛋黄酱等蛋源产品”。
据了解,新办法将与中转联程服务统一,即开设中转行李查验区,待检验检疫合格后,由地服人员直接将行李转运到国内航班,全程不需再麻烦旅客。
海南离岛免税限额提高至8000元
财政部、海关总署日前正式发布《关于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新版海南离岛免税政策将于2012年11月1日实施。海南离岛免税政策适用对象的年龄条件调整为年满16周岁。离岛旅客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限额调整为人民币8000元,同时适当提高购买免税商品数量范围。
新政策增加美容及保健器材、餐具及厨房用品、玩具(含童车)等3类免税商品品种。调整后,免税商品品种扩大至21种,其中国家规定不符合民航安全要求、禁止进口以及20种不予减免税的商品除外。
此外,免税限额中如有剩余(或未使用),旅客可在购买1件单价8000元以上商品时调剂使用,相应扣减应缴进境物品进口税的税基,即旅客在以“商品零售价格-剩余免税限额”计价缴纳进境物品进口税的条件下,每人每次还可以购买1件单价8000元以上的商品。
基金管理公司对子公司管控将加强
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将于11月1日起施行。规定强调子公司的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加强子公司人员管理,同时注重强化基金管理公司对子公司的管控,一方面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合理确定子公司的发展方向和经营计划,加强与子公司的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另一方面要求母子公司建立风险隔离墙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时对外公开披露关联交易事项和基金管理公司从业人员参与子公司的情况,有效防范利益冲突,同时也有针对性地规定了相应的监管和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