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4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首尔中央地方法院24日就三星电子以苹果公司为对象提起的侵犯专利诉讼判决原告获得部分胜诉。
法院判决苹果侵犯了三星电子的两项通信技术专利,同时也判决三星侵犯了苹果跳回画面(bounce-back)专利。由此法院下令禁售苹果的iPhone4和三星Galaxy S II等产品。禁售产品中不包括iPhone4S和iPad3。
但这些机型是目前已经不在市场上销售的旧款机型,因此对两大公司的销售将不会带来很大影响。
苹果提出的侵犯设计的主张被驳回,而三星新产品内并没有被认定为侵权的部分。与此相反,三星提出的通信技术专利受到侵犯的主张大多数被认可,这些专利技术均为手机生产时必需的技术,因此今后三星若再提出诉讼时,苹果可能在市场上受到实际影响。
法院表示,三星主张的5起专利侵权中,认可苹果侵犯了CDMA通信系统相关975号专利和移动通信系统相关的900号专利。三星电子在接受FRAND(即公平、合理、非歧视)授权条款后,再次向苹果提出诉讼并不能断言其有悖诚信原则或违反社会秩序,因此不能说其是滥用权利。
FRAND条款由国际标准组织(SSOs)制定,旨在通过FRAND条款约束会员公司凭借其垄断地位,利用标准,向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不公平、不合理、歧视性的许可,对合理竞争造成伤害。
法院还表示,很难断定三星有通过诉讼在市场上维持或加强垄断的意图,因此并没有其违反《公正交易法》的依据。
此外,在苹果针对三星提出的相应诉讼中,法院判决三星侵犯了苹果的一项专利。
法院虽然判定三星侵犯了苹果的界面相关专利(跳回画面),但并未判定三星侵犯了苹果的设计专利。
三星电子去年4月以苹果产品侵害了三星的数据续传等专利为由,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出了诉讼,以应对之前苹果在美国法院向三星提出的诉讼。
之后,苹果于时隔两个月的去年6月在同一法院,以三星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滥用了苹果的设计专利和用户界面专利为由,提出了相应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