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广东省工商局正式出台《关于鼓励支持我省网络商品及有关服务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首次明确网店经营项目不涉及前置审批的,不强制要求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对此,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王有为就表示,广东省工商局迈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对电子商务的发展有积极重要的意义。
继上月底,苹果售后维修霸王条款遭到中消协联合6省消协组织的炮轰后,本周苹果再遭“攻击”。先是广东省消委会将苹果列入“诚信黑名单”,随后苹果又在中消协发布了 《二〇一二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报告中被点名批评。尽管苹果产品令众多“果粉”为之疯狂,但作为苹果全球第二大市场的中国,用一流价格享受二流服务,不禁让“果粉”再次高呼“很受伤”。
此外,工信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本周有了新动向。工信部通信发展司司长张峰在国新办举行的“2012年上半年全国工业通信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民资进入电信业试点方案近期将出台。该举措的实施将对整个行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近期,各大IT企业陆续发布季度财报,以诺基亚、微软为首的国际知名IT厂商均已“亏”字当头,微软更是出现了上市26年来的首次季度亏损。本周,苹果发布的2012年第三财季财报也不尽如人意。尽管大中华区业绩依然抢眼,但相比上一季度已明显退步。甚至有业内人士指出,iPhone在智能手机领域正在逐渐失去霸主地位。去年受到历史最大规模亏损的夏普,已被逼到“砸锅卖铁”的底部,不仅全球裁员数千人,更是计划要出售公司的总部大楼以填补亏空。
7月26日 新华网 苹果被列入广东诚信黑名单 中消协报告再点名
24日,广东省消委会公布“2012年广东省十大消费潜规则”,苹果公司再次被点名批评。广东省消委会认为,根据苹果公司公布的产品相关维修规定,“维修可用翻新件,旧件归自己”“修坏产品仅赔维修款”“运输损坏不能免费维修”“逾期未取机视为消费者放弃产品”等多项内容,存在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
广东省消委会专家陈北元认为,苹果公司在维修合同中单方面设定的上述格式条款,除了违反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发布的《移动电话机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也违反了《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属于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的霸王条款。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此外,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经营者拟订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中不得含有下述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让消费者承担应当由经营者承担的义务;增加消费者的义务;排除、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解除合同的权利;排除、限制消费者依法请求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等法定权利。
广东省消委会表示,苹果公司在今后的维修服务中应当以明示方式书面告知消费者,消费者的手机经维修后,维修更换的部件采用全新的部件;严格遵守《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该规定作为处理消费纠纷的依据;苹果公司所谓“逾期未取机视为消费者放弃所有权”的做法违反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应予更正。
12345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