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其实关于版权的纠纷一直很多,你作为张爱玲的遗产执行人,虽然此前并没有涉足文化领域,但是这些年对于张爱玲作品的版权保护却让我们感觉很有成效,先说说你是如何成为的张爱玲遗产执行人?
宋以朗:我从1971年到2003年都住在美国,住了32年。我知道1995年张爱玲去世,她的遗产交给我爸爸妈妈管理。我爸爸1996年去世,2003年我妈妈中风,所以我就开始协助帮她处理这些事。我正好也是那年再次回到大陆,发现张爱玲盗版现象好严重。
新京报:那次回来是什么情景?
宋以朗:我1949年在上海出生,离开后一直没再回来。2003年我人在香港,我的公司在北京上海有些事情,所以我就来到北京。我住在王府井附近,去书店里一看,哇,好厉害,整个书柜都是张爱玲的书,我统统都没有听过的出版社。
新京报:那时候有授权的出版社是哪家?
宋以朗:当年台湾皇冠是授权给哈尔滨出版社,所以如果要追究盗版,要通过哈尔滨出版社,因为他们才是大陆被侵权的机构。实际上,可能哈尔滨出版社没有下那么大工夫阻止盗版。
新京报: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处理大陆张爱玲盗版的?
宋以朗:后来新经典变成张爱玲的大陆出版方,我猜皇冠有要求新的出版方整理盗版情况。我们差不多2006年、2007年开始整理侵权,第一个官司是上海的一家出版社。官司赢了40万,可是算一算律师费,应该说,我差不多什么都没有拿到,而且还是贴钱。按照规定我可以分到两万多,但是我在香港的律师是我自己出钱请的,要十几万港币。虽然贴钱,但这种官司原则上还是要打。
新京报:后来的官司情况如何?
宋以朗:第二波变了地点,到了北京。这回的律师费变成和律师分账,不是追究一家出版社,他追究的越多就拿到的越多,他拿到钱我们分,那些官司都是这两年打的。
新京报:在打这些官司时常遇到的困难是什么?
宋以朗:到了法庭上,侵权的人会说我错了。法官问他一共印了多少本,所有人都说只印了1000本。那我们的解决办法之一就是,告的时候告一家出版社和一个书店,书店会觉得很冤枉,总共没有卖几本,却得赔很多钱。所以书店很快投降,会退回那些盗版书。我们会加一个条件,比如说像新华或者当当这种大书店,我们会让他们提供数据,他们所有的分店一共拿到多少本书,他们说是1300本,可是出版社刚刚说只印了1000本,就很好笑。
新京报:经过这几年的整理,目前张爱玲图书在大陆的侵权盗版还严重吗?
宋以朗:现在出版社侵权的情况差不多没有了,还有很大的问题,就是苹果商店,里面真是一塌糊涂。比如你现在去里面找张爱玲,9毛9分美金,可以买到张爱玲全集。
新京报:这个问题去解决了吗?
宋以朗:他们的营业方法是三七分账,商店所有者拿7成。如果我去投诉,苹果要问我很多问题,比如张爱玲是谁?你怎么知道是这个张爱玲呢?她在哪里呢?你怎么证明她死了呢?变成我要回美国举证。她死掉后又要证明她的遗嘱要做公证。他们又会问,可是你爸爸妈妈在哪里呢?我说,他们都去世,变成我是执行人。在我做了所有工作之后,他们说,好,可以接受。然后封掉店,但是那个店主第二天重新注册,用不同的名字。
新京报:等于又要新一轮的取证。
宋以朗:好烦呐,这个问题不是张爱玲一个人,三毛、韩寒……这些统统都有。我觉得这不应该是我的工作,应该是苹果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