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跨度长达9年,是在读规模最大、学龄最长的教育阶段。长期以来,“唯分数论”、“唯升学论”等是影响我国义务教育质量的两大痼疾。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我国将坚持“五育”并举,由“有学上”转变为“上好学”,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同时,对义务教育还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迫切需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和工作要求。
“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坚持“五育”并举,着力解决素质教育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意见》在突出德育实效、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举措,以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二是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着力解决课堂教学质量不高的问题。坚持把课堂教学作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环节,既强调创新教学方式方法,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应用,也强化教学规范管理,对作业考试辅导等作出制度性安排。三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着力强化教师基础作用。坚持把教师队伍作为办好教育的第一资源,《意见》对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待遇、加强校长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改革举措。四是深化关键领域配套改革,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统筹推进课程教材、招生考试、质量评价、教学研究、办学活力、经费投入等关键领域改革,努力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创造条件。五是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抓好工作落实。办好教育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意见》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注重各部门职责落实,重视家庭教育作用,强化考核督导问责,大力营造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
明确了亟待解决热点问题的改革方向当前义务教育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迫切需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本次印发的《意见》提出解决对策和工作要求。
根据教育部的进一步解读,《意见》对一些地方和学校素质教育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的差距,指出新举措;针对当前个别地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占比过低情况,提出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依法举办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对加强劳动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明确提出了落实举措;首次提出了关于教师惩戒权的问题,提出了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针对家长普遍的反映是负担越减越多,课外培训班越来越多,再次提出“坚决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提出避免让学生作业成为“家长作业”,关于给家长布置作业的问题,一定要坚决治理;对由于监管缺失,进入校园的一些不良、有害,包括色情的、暴力的、商业活动的A P P提出要建立数字化资源进校园的审核监管机制;提出要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强调要注重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注重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评价。
“五个强化”构建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新格局素质教育讲了很多年,针对一些地方和学校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差距,教育部副部长郑富芝解读教育教学改革意见。
郑富芝指出,素质教育的问题,是整个基础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当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强调要发展素质教育,从现实来看尽管发展素质教育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但我们推进的决心不能动摇、推进的步子不能停下来。《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举措,可以概括为“五个强化”。
一是强化育人理念。《意见》
把科学教育质量观概括了四句话“德育为先、全面发展、面向全体、知行合一”。在实施过程中,通俗讲是要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孩子,为孩子们的终身发展打好基础,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打好。
二是强化体系构建。要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五育”并举的教育体系,让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是强化课堂变革。课堂是教育的主阵地、主渠道,《意见》
提出一定要创新教育教学方式,变单纯的满堂灌填鸭式教育为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推进课堂革命,让学生在学校在课堂上学得活一点,实效大一点。
四是强化评价导向。评价是“指挥棒”,是“牛鼻子”,提高教育质量,推进素质教育一定要把“指挥棒”调好,把“牛鼻子”牵住。要建立发展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制定义务教育评价标准体系。
五是强化组织保障。首先要明确在发展义务教育、发展素质教育方面党政的责任,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政府要担负起发展素质教育的主体责任。其次做好至少三个统筹,统筹教研力量,校长、教师一起教书育人;统筹管理力量,各个有关部门各尽其责;统筹社会资源,家庭和学校协同育人。
首次提出保障教师有效地行使惩戒权《意见》首次提出了关于教师惩戒权的问题,提出了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解读,教师惩戒权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按照我国《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教师承担教书育人过程中,具有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现象的义务,也就是说,他有责任、有义务对学生进行管理教育。但是由于过去这些年一些程序性的规定不是很严密、不是很规范甚至缺失,也影响了教师正确地行使教育惩戒权,突出表现为,现在有的教师对学生不敢管、不愿管,实际上这是对学生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另外还存在一些过度惩戒的行为,甚至体罚学生,这也是不合适、不应该的。
现在社会上也有一种现象,有的家长对教师批评教育孩子也不够理解,甚至造成家校矛盾。所以,从有利于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出发,帮助孩子从小扣好人生的第一颗扣子,我们有义务、有责任对教师惩戒权出台细则进行规范和明确。
下一步,按照《意见》提出的要求,着眼于教师教育惩戒权的问题,首先明确基本原则。教育惩戒的目的重在教育,是出于对学生的关爱、保护,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愿望出发来实施教育惩戒。
第二,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实施的范围、程度、形式,规范行使教育惩戒权,促进广大教师既热情关心学生,又严格管理要求学生,这样才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在这方面,我们特别希望社会各界、家长给予积极理解,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育人的氛围,提高育人效果。
第三,抓紧修订《教师法》的有关规定,从法律规定上进一步明晰教师教育惩戒权的行使,保障教师有效地行使惩戒权,促进教师敢管、善管,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师道尊严。
再次提出“坚决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
郑富芝解读,学生学业负担过重是在基础教育方面热度最高的一个问题,减负既是一个老问题也是一个很难的问题,因此必须下大力气逐步解决好。
去年出台了“减负30条”,在这个基础上《意见》进一步提出了减负的要求。下一步,首先要明确减负思路,然后再讲具体的措施。
思路是两句话:第一,综合施策。
第二,系统减负。通过五种途径来减轻过重的课业负担:
一是通过提高质量来减负,在提高学校教学质量上下功夫。学生在学校里、在课堂里就能够学懂、能够学好,尽量少留作业,把功夫下在校园内、下在课堂上。如果课堂讲不清楚,为了加深理解,那就拿着作业回家做。治本之策是提高课堂效率。
二是通过优化课程来减负。
要从中小学生的学习特点和认知规律出发,优化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标准对学什么、学多少、学到什么程度有基本规范和要求。因此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来教学,不能增加教学难度,同时时间上也不能赶超进度。
三是通过规范校外培训减负。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已经进入第二阶段,下一步要深化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特别是对违规行为和做法,要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按照国务院的文件要求来执行,要规范。在校外培训治理的第二阶段,关键是坚决杜绝超前、超标的培训行为,防止层层加码。
四是通过科学评价来减负。
健全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标准体系,要纠正唯考试成绩唯升学率的片面做法,解决好“指挥棒”的问题。如果所有的东西都看学科的学业成绩,就盯着分数,这个负担是下不来的。如果按照素质教育、全面发展的标准评价,那学生们就会生动活泼地发展。
五是通过社会协同来减负。
减负不光是学校、不光是校外培训机构,家庭的作用也是非常大的。
因此,我们最近组织了一个“家校协同育人的攻坚行动”,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育人观念,理性地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
提出避免让学生作业成为“家长作业”
郑富芝说,关于给家长布置作业的问题,一定要坚决治理。这一次起草文件的时候,我们经过调研,发现这个问题一定要解决。
首先要回归到给学生留家庭作业的目的和功能上来。这个作业是留给学生的,干什么用?是为了学生的温故而知新,在学校、在课堂上听完之后,回到家里抽一点时间来巩固所学的知识。既然是留给学生的,就要由学生去完成,不能布置给家长。
第二,要解决一个导向问题,不能发出错误的信号。最近我们看到各种各样的评论,我们在深入思考一个问题,留给学生的作业家长替做了,长此以往会给孩子们灌输一个什么样的思想?自己该做的事还可以让别人代替,这不是教育的初衷。一定要从小培养孩子们自己的事自己做。老师给你留的作业是为了你巩固提高,你让家长去做了,家长代替了,这个导向是非常可怕的。
下一步怎么办?这个事本来是很清楚的,也是很好操作的。
既然中央有了规定,一定要严格执行,这是纪律,这是规定,不是一般的号召和要求,是坚决不能留。如果哪个学校、哪位老师违反了中央的规定,那是要严格查处的。刚才讲家庭作业不是简简单单做几道题,而是要回归我们教育的目的和功能。更重要的是,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对孩子们不能发出错误的、有害的信息。我相信我们的校长、我们的老师会严格执行,也希望广大家长广泛地监督,争取把这个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