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召开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深入推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毕井泉指出,当前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突出,社会反映强烈,老百姓深恶痛绝。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乱象,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必然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牢记肩负的政治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工作协调,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工作实效,切实维护公众利益。
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毕井泉强调,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把最严谨的标准落到实处。所有工业化生产的食品标签说明书必须清晰准确,如实标示,不得有任何虚假标示。保健食品所标功能声称,应当具有科学依据。所有食品、保健食品的广告、宣传册、音频视频、会议讲座,不得偏离标签、说明书标示的内容,严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二是把最严格的监管落到实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食品、保健食品生产过程的检查监督,加强对市场销售食品、保健食品的抽样检验,公开不合格食品、保健食品处置结果,公开对生产过程的检查结果,并根据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控制风险。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广告市场的监督。广电部门要加强对广告播出单位的监督。
三是把最严厉的处罚落到实处。依法严格落实《刑法》、《食品安全法》中与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的相关规定,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惩处各类违法犯罪分子。所有的违法处罚案件,都要处罚到人,向社会公开处罚结果。定期统计案件查处信息,并向社会公布统计结果。
四是把最严肃的问责落到实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守土有责、失责必问。既要查处违法犯罪案件,严惩犯罪分子,也要调查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的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副主任、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孙梅君介绍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问题、重点对象、主要任务、主要措施和职责分工、方式方法等,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要认真开展摸底排查,不放过一个企业、一个产品、一个广告、一个会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样检验,查清问题产品来源和流向;加大对广告违法和虚假宣传的处罚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通过查办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处罚到人,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形成有效震慑,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相关部门各司其责相互协作整治期间,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强电信和互联网涉及欺诈和虚假宣传信息通信监管,做好互联网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公安部将发动基层深入研究违法犯罪活动规律特点,加强与行政部门的联动配合,切实做好欺诈和虚假宣传中涉嫌犯罪行为的侦查等工作。
商务部将切实加强第三方平台管理,重点突出食品、保健食品进口商监管,积极推进食品、保健食品追溯体系建设,严格直销行业管理,切实保障流通领域食品安全。
工商总局将以食品广告作为重点加大监管处罚力度,特别是强化欺诈和虚假宣传广告查处。
质检总局将以落实全球食品供应链各方责任为主线,严格把关食品进口各环节,着力做好进口食品、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和重大事件查处、产品标签标识审核、打击虚假宣传等工作。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切实加强利用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报刊杂志等出版物宣传食品、保健食品行为监管,对涉嫌欺诈和虚假宣传的,责令下线并通报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强化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非实体店排查,对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功效的产品加强抽检,配合工商部门、公安机关做好广告违法和虚假宣传的查处工作。
网信办将做好网上宣传引导管控各项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全面清理网络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违规信息,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这次整治是近年来参与部门最多、时间跨度最长、涉及范围最广的专项行动。
河北辽宁等地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河北省先期开展保健食品非法营销及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各地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20783家,处理投诉举报286件,立案查处违法案例156件,责令停业87家,取缔无证营销点38家,扣押违规保健食品货值金额35万元,为群众追缴财物损失30余万元,在社会上赢得良好反响。同时,通过各种媒体发布保健食品消费警示51次,印发、张贴宣传标语、挂图万余份,发放宣传资料21.31余万份,进社区举办讲座151次,接受群众咨询1.3万人次,对提升消费者理性看待和选购保健食品发挥了积极作用。
辽宁省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整治,强化督查检查,确保整治成效。省食品安全办成立了主体责任落实、违法广告整治、社会共治3个专项整治组,对全省38家特殊食品生产企业,280家特殊食品销售商采用日常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特殊食品的监管力度。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辽宁省对17种保健食品广告存在夸大功效等严重违法问题的保健食品进行了公告,开展联合执法17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975家(次),打掉违法宣传会议营销窝点15个,抽查检测保健食品广告4429条(次),立案查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7起,破获保健食品类犯罪案件48起。省食品安全办还成立了6个督查组,以此项工作为重点内容奔赴全省各市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山西省坚持“七个一律”,切实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
省食品安全办牵头成立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大违法违规打击力度,坚持“七个一律”,即:凡发现生产企业违反“四个严查”的一律停产停业;企业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一律予以立案、限期整改;产品标签、网页含有虚假宣传的,一律责令召回;广告宣传虚假夸大的,一律全省暂停销售;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予以停产停售和召回;对下架召回的产品,一律登记造册、依法处置,不得再次流入市场;左右检查、抽检和处罚结果,一律向社会公开。同时,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携手共治、晋善维老”主题宣传,广泛开展食品、保健食品科普知识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活动,着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细化整治内容,突出强调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营销欺诈专业犯罪团伙。省食品安全办会同有关部门于8月21日印发了《全区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整治内容作了进一步细化,重点包括利用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试用等方式进行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祖传秘方”等绝对化语言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夸大适宜人群范围,明示或暗示适合所有症状及所有人群,直接或间接鼓励过量使用保健食品等。同时,突出强调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营销欺诈专业犯罪团伙,严厉打击利用传销形式销售保健食品和以销售保健食品养老、养生项目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