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集团CEO陆兆禧(腾讯科技配图)
腾讯科技讯(王可心)10月10日消息,阿里巴巴集团CEO陆兆禧在杭州的一次媒体交流会上表示,公司决定不选择在香港上市。
“今天的香港市场,对新兴企业的治理结构创新,还需要时间研究和消化。我们决定不选择在香港上市。”陆兆禧说。
这是阿里巴巴集团管理团队首次就IPO相关事宜作出公开表态。
阿里巴巴集团新闻发言人表示:阿里一直欢迎讨论“合伙人制度”这一机制创新。阿里巴巴没有递交过正式申请,没有要求过AB双重股权结构,没有挑战香港市场所奉行的“同股同权”标准。但在没有认真的倾听阿里巴巴的真实需求前提下,就对不存在的事实和传言进行讨论,并由此得出“结论”,我们对此表示遗憾。因此集团作出上述决定。
此前,阿里巴巴副董事长蔡崇信曾表示,作为一家主要业务都在中国的公司,香港自然是阿里上市的优先选择。阿里巴巴希望以合伙人制度在港交所上市,与香港一方一直处于博弈状态。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微博)、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执行副主席蔡崇信先后发声解释合伙人制度,阿里巴巴集团两大股东软银、雅虎纷纷表态支持合伙人制度,不过,港交所、证监会、香港政府并不打算为合伙人制度放行。
而陆兆禧的表态则意味着,鉴于香港市场目前状况,其已经不在阿里巴巴集团的上市考虑地点之列。目前阿里集团还未就最终上市地点做出选择,只是将香港排除在外。
据媒体报道,美国、上海也是阿里巴巴上市地点的选项。不过,由于阿里巴巴集团是注册在开曼集团的外资公司,在不做股权结构调整的前提下,并不符合登陆A股市场的要求。而在美国,同样没有合伙人制度的先例,超出了原有的监管框架。阿里巴巴究竟选择在哪里上市,现在仍是迷局。
根据马云的说法,阿里巴巴的合伙人是指“公司的运营者、业务的建设者、文化的传承者,同时又是股东”。要成为合伙人,必须具备几个条件:在阿里巴巴工作五年以上,具备优秀的领导能力,高度认同公司文化,并且对公司发展有积极性贡献,愿意为公司文化和使命传承竭尽全力。如果阿里巴巴以“合伙人制度”在港上市,阿里巴巴合伙人可以提名董事会的大多数董事。但合伙人所提名的董事,仍须经过股东会投票通过才获委任。如果提名人选不获委任,合伙人则可再提名另外人选。通过这种制度,阿里巴巴管理层将始终拥有董事会的多数席位,从而控制董事会决策。而这与港交所的“同股同权”原则相违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