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有道及员工侵犯商业秘密案败诉 被判赔猿辅导50万
2023-09-27 中国网财经 点击:次
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开信息显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3年8月28日对网易侵犯商业秘密案做出终审判决:北京网易有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网易有道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及员工王某的行为构成商业秘密侵权,连带赔偿北京猿力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开支,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中国裁判文书网判决书(部分)
判决书显示,王某于2018年2月入职猿辅导,担任数学主讲老师,在职期间与猿辅导签订了《保密和知识产权协议》,约定对经营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王某于2019年12月跳槽到网易有道,对前公司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并以成立QQ群发消息等方式,推广“有道精品课”,对猿辅导学员进行诱导退课并转至有道课程缴费。
网易计算机公司作为有道网、有道App经营者,网易信息公司作为上述网站及应用软件的实际运营方,均系涉案QQ群中提及的“有道精品课”的获益主体。在明知王某使用涉案学员ID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况下,仍然使用上述学员ID,存在明显恶意侵权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2021年10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某及网易构成商业秘密侵权,判定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和消除影响。随后,网易系两家公司及王某就此上诉。
2023年8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终审:维持了一审关于王某、网易有道两家公司构成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的认定,判决其连带赔偿猿力公司50万元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并刊登声明消除带来的负面影响。
此案也成为公司勾连员工侵犯商业秘密败诉的典型案例。9月2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前讲师建群拉生源,新东家一起成被告》,深度剖析该起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以案释法。
文章指出,网易信息公司、网易计算机公司在明知王某行为的情况下,并未制止王某及助教老师在涉案QQ群内推广有道精品课的行为。因此,可以认定网易信息公司、网易计算机公司与王某就在涉案QQ群推广有道精品课这一行为存在合意,构成共同侵权。
网易有道使用非正常手段获取商业利益,上述案件并非个例。
今年以来,网易被多位名人密集诉讼。7月,网易利用苏炳添夺冠影响力,在文章显著位置植入商业宣传信息,达到宣传推广其公司品牌及服务的目的,被判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000元;此外,蒋勤勤、张丹峰、金巧巧等多位名人与网易有道多起网络侵权案件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中。
此外,2023年8月份,北京市教委发布线上培训机构违规通报,网易有道以购书赠送学科直播课形式在暑期开展学科培训,培训主体、时间、课时数均违反相关规定,涉嫌无资质变相开展线上学科培训行为。
北京市教委发布线上培训机构违规通报
扫码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