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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质量新闻盘点: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2023-07-24   中国质量万里行   记者 罗克研   点击:

  过去的一周里(2023年7月17日——7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及地方市场监管局发布了许多跟企业和消费者息息相关的政策。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7月19日发布,意见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7月18日,中国—东盟打击侵权假冒合作发展论坛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举办。

  7月19日,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座谈会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

  7月20日,第24届青洽会“信用赋能高质量发展”西宁论坛在青海省西宁市举办。

  市场监管总局代码中心7月20日首次发布中国企业信用指数。2022年度中国企业信用指数为158.36点,同比上升24.14点。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在京举行全国碳达峰碳中和计量技术委员会及碳排放、电力、钢铁、建筑分计量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

  锂电池、充电宝质量安全有了“新保险”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对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实施CCC认证管理。自2024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此前根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合格率不足90%,移动电源合格率一直徘徊在60%-80%之间。

  为了加强对锂电池、充电宝等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202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将安全风险较高的锂电池、移动电源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的通知》,决定自2023年7月至12月组织开展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

  此次综合整治聚焦电子计价秤“缺斤短两”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和生产假冒伪劣、具有作弊功能电子计价秤的企业;对集贸市场、商超、水果店、夜市、流动摊贩等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电子计价秤等计量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法治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手段,强化技术支撑、推进综合治理、形成监管合力,通过为期半年的综合整治,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安全、放心、满意的市场消费环境。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法》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2022年9月,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发布,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衔接落实法律有关要求,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原《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办法》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列为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的有效凭证之一,并鼓励优先采购带证的食用农产品;同时明确提出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的基础上,鼓励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通过应用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团体标准等促进食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

  四川省16部门联合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

  近日,四川省启动第二届“四川省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等16部门和各市州围绕“精准服务、优化环境、提升质量”主题,以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为重点,集中开展政策宣传、走访调研等活动,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实施政策精准帮扶,持续优化个体工商户发展环境,推动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

  2023年云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评选启动

  近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正式启动2023年云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评选工作。

  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是在政府部门主导建立的,以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为基础,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企业标准水平评估,确定并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及“领跑者”等一系列运行机制的制度。自2020年以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分别在饲料、果蔬烘干机、花卉领域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共评选出“领跑者”企业20户,培育以技术、标准、质量、品牌为核心的竞争性优势,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为同行业追求卓越提供标杆,为消费者选择优质产品提供参考指导。

  上海市网络点餐服务不得强制或诱导消费者关注公众号

  从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获悉,上海市消保委会同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制定发布《上海市网络点餐服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明确要求餐饮经营者在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获得消费者的明确同意,不得强制或诱导消费者关注公众号或推送商业营销信息。

  湖北省去年以来查办民生领域案件2.96万件案值超30亿元

  从7月20召开的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暨“双网融合”工作现场会上获悉,2022年以来,湖北省共查办民生领域案件2.96万件,案值30.05亿元。

  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湖北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指南》省级地方标准,联合湖北28个省直部门开展“放心消费在湖北”活动,共评选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96家,实现日常消费重点行业和领域全覆盖;大力推进线下七日无理由退换货,全省参与承诺实体商户4800多家,选树优秀示范店200家,退货数量127.9万件,退货金额1.0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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