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线电缆异常价格信息征集与处置办法(试行)》批准实施
2022-09-28 中国价格协会线缆价格分会 点击:次
9月23日,《电线电缆异常价格信息征集与处置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法”)由中国价格协会正式批准实施。
本办法是为建立并完善电线电缆通用产品市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与不正当价格行为监管、质量监督抽查联动的工作机制”,共享信息,上下协同,齐抓共管,切实协助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提高对电线电缆市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制止低价倾销工业品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规定》《低价倾销工业品的成本认定办法(试行)》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及制度,由中国价格协会线缆价格分会(以下简称“分会”)秘书处会同中国价格协会专家委员会电线电缆行业专家起草,自5月9日起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意见,经多次修订,于9月16日分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并报中国价格协会批准实施。
本办法同时也是分会履行社会监督职责、促进行业价格自律的一项重要举措。
本办法原文如下:
电线电缆异常价格信息征集与处置办法
(试行)
中国价格协会是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业务政策指导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社会团体。中国价格协会机电和线缆分会(以下简称分会)是中国价格协会下属分支机构,分会的主要职责是维护机电和电线电缆市场价格秩序,规范会员价格行为,促进机电和线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分会重点工作之一是对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机电和电线电缆招投标进行价格监测和分析预警,为国家相关部门决策提供典型案例和数据支持,并将异常情况向相关方预警提示,以便相关方启动监管机制,打假扶优,同时引导终端用户加强到货验收与产品监管,理性购买。
分会现正与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并完善“价格监测分析预警与质量监督抽查联动工作机制”,以期共享信息,上下协同,齐抓共管,提高机电和电线电缆质量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针对电线电缆通用产品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制止低价倾销工业品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规定》《低价倾销工业品的成本认定办法(试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分会和中国价格协会专家委员会电线电缆行业专家制定《电线电缆异常价格信息征集与处置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予发布,欢迎监督。
一、主要监测目标
1.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电线电缆招投标。
2.全国各大机电商城电线电缆市场价格。
二、信息征集渠道
1.电线电缆市场价格观察员(志愿者)。
2.会员投诉维权。
3.社会公众举报。
4.分会信息征集电子邮箱:zgjgxhxlfh@163.com;所反馈信息需真实、详细,以便分会核实。
三、受理登记与信息初审
1.分会秘书处负责信息佂集、受理和反馈,并统一登记备案。
2.分会秘书处负责信息初审工作,对于涉嫌异常价格项目,依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成本分析。
四、第三方机构受托分析
第三方专业机构依据分会秘书处所提供的项目信息,调查项目当时材料成本和市场价格行情,并按分会既定格式和判定规范,在协议时限内出具《项目价格分析报告》。
五、《项目价格分析报告》审查
1.第三方专业机构受托出具的《项目价格分析报告》由中国价格协会专家委员会电线电缆行业专家负责审查,并须在规定时限内出具审查意见。
2.报告审查可以通讯会议或电子邮件反馈形式进行。
六、异常价格项目处置原则
1.通过电线电缆行业专家审定的异常价格项目,须提交分会会长办公会审议。
2.全体会员应当成为遵法守规的表率,但鉴于电线电缆行业“劣币驱逐良币”的现状,以及“我自律我吃亏”的现实,对于本会会员涉嫌价格违规行为的:
(1)第一次:分会约谈,口头警告;
(2)第二次:分会书面警告,并责成会员书面检查;
(3)第三次:分会内部通报批评,并暂停会员资格半年;
(4)第四次:直接报送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提请对此异常信息给予关注与监察处理;取消会员分会理事、常务理事单位资格,并解除相应的分会职务。
3.对于非本会会员涉嫌价格违规行为的,直接报送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提请对此异常信息给予关注与处理。
4.分会秘书处依据会长办公会决议具体执行。
七、数据归档与共享方向
1.分会负责落实“电线电缆价格异常预警数据库”建设,并及时归档异常价格项目信息。
2.分会归档信息与“中国价格协会大数据中心”共享。
3.分会归档信息与国家相关职能机构数据中心共享。
八、价格监测分析预警与质量监督抽查联动工作机制
该机制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司局牵头,各地质监部门、技术机构,以及包括分会在内的相关协会参与,充分利用分会的“电线电缆价格异常预警数据库”,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特别是“飞检”施工现场的到货线缆,随机抽样并盲样处理后送检,最终质量检验结果向社会通报;同时重视“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在电线电缆质量提升中的作用,对于涉嫌低价竞标的工程项目,引导终端用户加强到货验收和质量监管。
九、通用电线电缆合理生产成本测算办法
1.电线电缆产品的成本是指企业生产、销售该工业品发生的相关单位成本费用。生产企业的成本包括生产成本和应合理分摊的期间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以及为销售该产品而发生的税金及附加。
2.生产企业单位完全成本应包括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生产成本包括原材料费用(料)、直接人工(工)、制造费用(费);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3.原材料费用(料)按以下规定核算:∑(原材料单位消耗定额×原材料价格)。原材料消耗定额暂按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计算产品单位原材料消耗定额。原材料价格采信国内主要生产企业市场报价,铜、铝等产品采信同期“长江现货”价格。采购方另有规定的除外。
4.通用电线电缆市场平均最低成本测算准则暂定为:原材料费用(料)×(1+上市公司期间费用平均比率)。
5.期间费用按以下规定核算:主营电线电缆的上市公司近年度期间费用平均比率为基准。平均比率暂按 10 %计算。
十、通用电线电缆价格异常判定暂行准则
1.低价异动判定准则:低于通用电线电缆市场平均最低成本。现阶段重点监测低于原材料费用(料)(价不抵料)或导体费用(价不抵铜)的情形。电线电缆行业专家负责评审“通用电线电缆材料定额与材料成本”,审定《项目价格分析报告》。
2.高价异动判定准则:大于产品完全成本1.5倍。电线电缆行业专家负责制定“通用电线电缆合规生产成本测算办法”,审定《项目价格分析报告》。
3.每份《项目价格分析报告》审定,皆需经三分之二以上电线电缆行业参审专家审议通过。可以通讯会议或电子邮件反馈形式进行报告审查。
4.判定“价格异常”,并不等于价格违法。企业价格是否违法,还需要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个别成本”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作出最终认定。
5.判定“价格异常”,并不等于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交易伴生经济腐败。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和交易是否涉嫌腐败,还需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调查与认定。
6.判定“价格异常”,仅是分会履行社会监督职责、促进行业价格自律的一项重要举措,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相关方作出“友情提示”,提请关注与处理,并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十一、通用电线电缆价格异常快速辨别方法
1.低价异动快速辨别:对标物资云(wuzi.cn)网络红本价,低于产品完全成本(价不抵本),特别是低于产品原材料费用(价不抵料)或导体费用(价不抵铜)。
2.高价异动快速辨别:对标物资云(wuzi.cn)网络红本价,高于产品招标控制价1.35倍。
3.通用电线电缆异常价格快速辨别方法仅作为市场价格观察员反馈市场价格异动情况之参考,不作为对产品异常价格定性的依据。产品异常价格判定,以及是否提请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关注与处理,还需经中国价格协会专家委员会电线电缆行业专家(价格专家)审定和会长办公会议审议决议。
4.每位电线电缆市场价格观察员(志愿者)都可向分会免费索取一个物资云会员账号。联系电话:15206678117(微信)。
十二、特种电线电缆价格异常判定方法
特种电线电缆价格异常判定方法,由电线电缆专家委员会根据行业市场行情进行评审。
十三、附则
1.本办法于2022年9月16日经分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报中国价格协会批准于2022年9月23日公布施行。
2.本办法由分会会长办公会议或百分之十以上会员单位提议,并经二分之一以上会员单位或分会理事会同意后方可修改,经理事会审议后发布。
3.本办法由分会负责解释,并根据需要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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