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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产质量周报第二十四期:买房合同里有“不利因素”吗?

2022-01-25    中国质量万里行    雷玄    点击:

“关注房屋质量、共建美好生活”,中国房产质量周报第24期发布。

2022年1月17日-1月23日,中国质量万里行共收到20条业主投诉信息,加上网络监测的舆情数据,最终整理出10个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项目。

具体来看,本周重点投诉项目涉及的开发商包括中国武夷、瓯海房开、金瓯恒创、远洋集团、景瑞地产、雅苑地产、天泰地产、太化地产、成都城投置地、蓝光发展和中储发展。

涉及的项目分别是福州市武夷书香名邸、温州市瓯江·九珑湖、济南市远洋·天著春秋、武汉市景瑞·天赋滨江一期、武汉市方园、淄博市天泰嘉亿城、太原市太化·紫景天城、重庆市成都城投·锦樾峰镜、南充市蓝光·星星国际与平顶山市中储·和悦府。

经统计,十个项目涉及的问题包括:违规交付、精装房货不对板、延期交付、房屋质量差、虚假宣传等。

本期投诉项目中,中国质量万里行重点关注淄博市天泰嘉亿城、武汉市景瑞·天赋滨江以及重庆市成都城投·锦樾峰镜三个项目。其中,淄博市天泰嘉亿城的业主收房时发现,精装房质量差,偷工减料,与样板间严重不符。业主要求对照样板间装修标准时,开发商连夜拆除样板间,有业主称维权时收到电话恐吓。武汉市景瑞·天赋滨江一期业主表示,原过审图纸中,小区连廊设有防火门,实际没有安装,因未安装防火门,楼道内的积水积雪易倒灌入电梯,损坏电梯并造成安全事故。此外,东西边户仅靠一条连廊通向消防步梯,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重庆市成都城投·锦樾峰镜的业主称,一、二号楼相邻两户的入户门距离过近,“门框相隔不足10厘米,门框下的水泥表面疏松,可用手指扣出渣块”。楼盘宣传的1.5米宽入户过道实为1.2米,一旦出现紧急情况,无法快速疏散人群,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山东淄博天泰嘉亿城:样板间被连夜拆除

淄博市天泰嘉亿城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世纪路与昌国路交汇处南300米路东,由淄博嘉星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近日,购买该小区的业主收房时发现装修质量差,与样板间严重不符。业主要求打开样板间以对照装修标准,开发商却连夜拆除样板间,销毁证据。

针对开发商私自拆除样板间一事,淄博市经开区住房保障科工作人员于2022年1月20日称:“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样板间不得随意变更撤销,保留时间应该自取得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后不少于6个月。但并无对应的处罚性条款,目前,我部门已通知开发商停止该行为,后续进展,可随时与我部门联系。”

武汉市景瑞·天赋滨江一期:连廊未装防火门,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景瑞·天赋滨江一期的开发商为武汉盈锦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郊路与三环线交叉口。近期,景瑞·天赋滨江一期业主投诉称:“小区连廊未装防火门,楼道内容易积水积雪,如倒灌入电梯,会损坏电梯并造成安全事故;此外,东西边户仅靠这一条连廊通向消防步梯,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经业主了解发现,原本小区过审图纸中设有连廊防火门,后期设计变更为无连廊防火门,这一变更并未再次经过图审。对此,武汉城乡建设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连廊门增减均属改变建筑标准,需送原审查机构复审。

洪山区建筑管理站工作人员于2022年1月20日称:“开发商此前依法依规变更规划图中的连廊门设计,且现场与图纸保持一致,并无违规行为。业主可仔细检查合同,若合同条款中约定连廊处有防火门,则开发商违反合同,业主可据此到主管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重庆市成都城投·锦樾峰镜:开发商刻意隐瞒不利因素

成都城投·锦樾峰镜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石美路15号,由重庆皓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近期,有业主反映:“一、二号楼入户大堂入口处有两面墙,开发商在销售期间,未将这一不利因素告知购房者,而是使用其他楼栋的效果图作为宣传资料。一二号楼相邻两户的入户门距离过近,相隔不足10厘米,门框下的水泥表面疏松,可用手指扣出渣块。三、四、五栋楼3号、6号户型的阳台因被邻居外露建筑遮挡,采光受限。此外,楼道窗户与生活阳台实际距离不到1米,存在财产安全隐患。”

此外,业主称,该项目还存在车库入户未按合同及效果图进行精装修、车库地坪坑洼不平、宣传的宽度为1.5米的入户过道实为1.2米、小区大面积使用仿石材透水砖且破损较多等问题。

对此,售楼部工作人员于2022年1月20日称:“对此前的宣传与说辞不了解。”据该名工作人员介绍,目前项目尚在施工中,将于2022年6月30日交付。

重点投诉问题:开发商故意隐瞒不利因素

许多购房者反映,部分开发商为了销售新房,故意隐瞒楼盘不利因素,导致购房者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购买房屋,直至收房以后,这些不利因素才被发现。

近期,中国质量万里行监测到佛山市保利茉莉公馆、烟台市天泰学府壹号、成都市五矿西棠、南京市山语隽府和合肥市招商东望府存在开发商故意隐瞒楼盘不利因素的问题。

商品房周边不利因素通常指项目用地范围的边界内外,对业主的居住舒适度存在负面影响的客观存在。不利因素可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对居住者可能产生实际损害的不利因素,包括噪音、异味、粉尘等。例如商品房周边建有铁路、高架快速路、高压线、垃圾中转站、粉尘严重的工地、工厂等。而另一类则是影响居住者心理安定的不利因素,比如商品房周边建有公墓、殡仪馆及其他可能引起居住者禁忌、精神压力的因素。

若发现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期间故意隐瞒不利因素,购房者能否要求解除购房合同?

首先,我国《民法典》规定合同的解除主要包括意定解除和法定解除,意定解除即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解除合同,而法定解除则要求存在不可抗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等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

开发商的合同义务是交付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商品房,但不利因素(尤其是规划红线外的不利因素)通常不会被写入购房合同成为合同内容之一,故开发商只要按时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就不存在足以导致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在双方无法达成合意的情况下,购房人无权要求解除合同。

不过,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此处欺诈是指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若开发商故意隐瞒不利因素行为的性质达到欺诈的程度,则购房人可以要求撤销合同。

中国房产质量周报在此提醒广大购房者,首先,选购新房时尽可能实地勘察楼盘周边实际情况,并留意销售现场是否存在有关不利因素的公示文件;其次,订立购房合同时,需明确开发商承担隐瞒不利因素的违约赔偿责任,如若存在隐瞒不利因素等情况,购房者可根据合同约定,与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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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中国房产质量周报舆情研究室基于市场认可度、产品品质、服务品质及口碑四个维度,甄选出本期明星楼盘,包括深圳市前海天境花园、北京市誉天下、宁波市宝龙雅戈尔江汇城、上海市上海蟠龙天地与长沙市保利天汇。

中国质量万里行将持续关注房产市场的动向,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督促房企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助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权益,实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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