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的28万多问卷到2021年的284万多份问卷,短短四年间,更多不同年龄段的网民积极参与到“网民网络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当中。
日前发布的《2021年全国网民网络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报告》(下简称“报告”)显示,2021年网民网络安全感满意度指数为73.422(满分100),属于中等偏上较好的水平,相较于去年,网民网络安全感满意度有较大幅度提升。
记者注意到,此次调查报告中11个发现当中,消费者关心的话题仍围绕在网购当中的“虚假宣传”、“刷流量”以及个人信息保护等焦点问题。
商品“虚假宣传”仍是消费投诉热点
据报告显示,针对网络购物安全状况,58.58%网民认为满意以上。对网络购物权益保障的期望主要是:打击虚假宣传、打击假货、打击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打击大数据杀熟、消费者维权保障等。
针对“刷流量”、“网络水军”的现象屡禁不绝的原因,62.05%的从业人员认为监管力度不够,相关法律欠缺、平台管理漏洞、公众缺乏安全意识则位列其后,占比分别为56.95%、49.48%、48.11%。
近年以来,中国质量万里行消费投诉平台不断地接到消费者投诉买到的某些产品与商家宣传不符,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情况。
今年11月17日,江苏的王先生在某电商平台上购买了一台摩飞加湿器,共计234元。11月22日收到产品后开始使用,使用时,王先生发现产品噪音过大,经过一晚上加湿效果没有达到产品最低的40%湿度指标。此外,商家宣称产品静音,结果是使用过程中加湿器风扇旋转声音较大,影响睡眠。
11月23日,王先生与芭丽莎西式厨电专营店商家沟通该产品问题,希望退货并赔付退货运费,商家拒不承认是产品有问题,声称是他个人行为导致的问题,拒绝赔付。
诸如商品“虚假宣传”的投诉并在少数。
今年11月10日,南宁的王先生在电商平台上购买一台创维电视55A3型号电视,该商家产品宣传资料上显示该电视能效等级为三级,但在11月11日收到货后,外包装显示该产品的能效等级为4级。
王先生询问商家之后,得到的答复是以宣传页面为主,之后他又联系了创维厂家,被告知:“国家规定谁销售谁负责”。11月16日,电商平台商家回复称:“是因商品新旧国际能效改变原因造成”,随后想王先生提出补偿100元,王先生也发现商家的宣传单页改为4级能效和增加了友情提示。
对于赔偿王先生没有同意,据悉,电视国家能效等级国家于2021年8月开始执行,王先生认为商家3个月的时间宣传页面都没有改过来,显然说法不能让他认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社交平台在“个信保护”中问题较多
此次报告中,个信保护成为网民以及行业关注的重点。
报告显示,网民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越来越重视,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关注保持在较高的水平。公众网民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状况的评价:总体上正面评价较多,比负面评价高10.9%。
参与调查的公众网民认为,个人信息保护做得不好的应用领域有社交应用、电子商务、网络媒体、生活服务、数字娱乐等。据调查显示,网民感觉和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网络应用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仍存在较多问题,但和去年相比,各选项的选择率均有所下降。
此外,不少网民认为,目前数据安全保护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较多,反映出网民对数据市场秩序、数据规范、数据应用等方面问题比较担忧。
中国质量万里行消费投诉平台近日也接到一起关于数据评价以及隐私问题的投诉。
记者了解到,一家名为Pamper日式美甲美睫店是大众点评付费入驻商家,据该商家称选择付费入驻大众点评的初衷是通过在其平台上积累客户好评,作为商家判断消费者愿意付费的关键因素。
据商家投诉称,客户王女士在11月5日预约了该店服务,并于当晚到店做了日式品牌胶纯色美甲的项目,随后在11月6日写了一条用户好评。
几日后,Pamper日式美甲店客服发现此条评论被删除,随后该店家咨询了王女士,她表示并未删除好评。该商家致电大众点评客服说明了情况,对方反馈称该店与王女士存在朋友、亲属、同事等关系。店家工作人员提交了相关聊天纪录的截屏和视频等证据后,大众点评以大数据判定为认为仍存在关系,并且无法提供任何证据证明。
据悉,大众点评在回复中国质量万里行消费投诉平台的反馈结果同样称:该商户存在相关人员如亲友、员工在商户下评价。根据《商户诚信公约》,此类评价将不会被展示。
对此,Pamper日式美甲店提出质疑,认为大众点评屏蔽违规好评,是否应该提供举证的责任,而不是一言以蔽之?此外,平台是否涉嫌存在窃取店家和王女士的隐私,包括不限于通讯录、通话记录、定位轨迹、消费纪录等等,店家负责人希望平台有一个合理的解释。
据悉,此次围绕“网民网络安全感满意”活动将持续一周。
调查活动组委会主任、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原所长严明强调,法治建设在网民网络安全感满意度调查中处于重要的地位,网络安全法已经为更广大公众所了解,个人信息保护认知水平也在大幅度提高,但是还需要加以重视和继续提高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网络安全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黄道丽指出在万物互联的时代,机遇与挑战并存,便捷和风险共生。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2021年我国网络与数据安全工作顶层设计和总体布局不断完善,网络与数据安全“四梁八柱”基本确立。她指出,我国已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网络综合治理格局。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让“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的理念深入人心,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此背景下,随着科技进步以及网民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加,虚假宣传以及侵犯个人隐私问题将进一步得到有效的监管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