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房屋质量、共建美好生活”,中国房产质量周报第17期发布。2021年11月29日-12月5日,中国质量万里行共收到25条业主投诉信息,加上网络监测的舆情数据,最终整理出10个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项目。
具体来看,本周重点投诉项目涉及的开发商包括大华集团、正荣地产、建业地产、华远地产、景瑞地产、花样年、东原集团、首开股份、北京住总地产、中交地产、北科建集团、圣桦集团、森通景和地产与国宏地产。
涉及的项目分别是徐州市大华·潘安湖首府、成都市正荣悦珑府、驻马店市建业十八城、天津市华远景瑞海蓝城、武汉市花样年?碧云天、武汉市东原启城四期、北京市海淀幸福里、周口市圣桦名城、宜春市滨江一号和邯郸市国宏丽都嘉园。
经统计,十个项目涉及的问题包括:燃气设计流程不合规、开发商违规垫资首付、合同及附加协议中存在霸王条款、精装房货不对板及延期交付等。
本期投诉项目中,中国质量万里行重点关注徐州市大华·潘安湖首府、成都市正荣悦珑府、天津市华远景瑞海蓝城和宜春市森通滨江一号四个项目。其中,大华·潘安湖首府因燃气管道位于室内,业主发现房屋销售完毕后才进行燃气设计,违反《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中燃气设施建设的三同步要求而投诉开发商。成都市正荣悦珑府购房者因对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不满,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被拒而投诉开发商。天津市华远景瑞海蓝城因延期交付,外墙鼓包,房间窗户密闭性差而投诉开发商。宜春市森通滨江一号业主投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即销售住房,且在交付时,业主验房须先填写提前收房申请,存在违规交付行为。
徐州市大华·潘安湖首府:燃气管道位于室内,存在安全隐患
徐州市大华·潘安湖首府位于贾汪区星光大道,系大华集团旗下项目。有业主发现:“燃气管道位于室内,存在安全隐患,且与样板房展示不符。”业主还发现潘安湖首府的燃气设计流程违反《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中燃气设施的“三同步”要求。此外,项目还存在房屋地坪开裂、二次结构门过梁质量差等问题。
该项目开发商是大华(集团)徐州湖畔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商在得知业主投诉后,未给予任何回复。
成都市正荣悦珑府:购房者认为合同及补充协议内容不合理
成都市正荣悦珑府是由成都荣恒韵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系正荣地产旗下项目。近日,有购房者投诉称:“我在签署认购协议前缴纳了4万元定金,其中1万元为开发商误刷。之后我发现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有不合理之处,便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但开发商拒不退还。”
对此,成都荣恒韵置业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和销售属两个部门,不是一个领导,此事须业主自行与销售人员联系。”
天津市华远景瑞海蓝城:延期交付、外墙鼓包
天津市华远景瑞海蓝城是由华远地产和景瑞地产联合开发的项目。有业主称:“该项目第一批交付时间应是2021年9月30日,但在交付前一周,开发商告知我们项目延期,延期两个月后,开发商以‘重污染天气’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为由,告知我们延期160天。”除交房延期问题,业主还发现在建建筑存在外墙鼓包,室内窗户密闭性差等房屋质量问题。
对此,华远地产的客服人员表示:“延期交付一事已通知业主,微信公众号也有相关内容推送。另外,我们并非说延期160天,而是争取明年6月30日之前交付,具体交付时间不确定。”关于外墙鼓包等问题,该客服人员称:“项目还在建设中,我们会自检自查,对于业主反应的问题,我们也会有相应的补救措施。”
宜春市滨江一号:业主称开发商违规预售,还违规交付
宜春市滨江一号是由高安市森通景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项目,业主投诉称:“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就对外销售住房及人防车位。项目到了交付期,开发商未公示验收合格文件便通知收房,业主验房前须填写提前收房申请,否则无法进入小区。”不仅如此,业主表示:“开发商承诺的社区配套及600亩5A级湿地公园均未兑现,项目还存在顶楼楼面开裂渗水、地基下沉和外墙鼓包等问题。”
对此,滨江一号的销售人员表示:“项目原定于12月30日交付,目前已开始进行交付,项目也获得了竣工验收报告。”而关于业主反映的配套设施及质量方面的问题,对方表示并不了解。
重点投诉问题:开发商不提供购房发票
近期,有购房者表示:“付完首付款后,开发商提供了首付款发票,等到银行贷款顺利发放,再向开发商索要购房全款发票却遭拒。”除此案例外,“首付款未开发票”、“缴纳认购金、定金等未开发票”、“捆绑销售的精装修未开发票”等相关投诉也不在少数。
上周,中国质量万里行监测到西安市阳光城檀境、平顶山市绿都国宾府、运城市凤凰湾、西安市明坊小区和平顶山市茂庭澜山府均因“开发商不提供发票”被业主投诉。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因此,若购房者已缴纳首付款,且后续购房款由银行向开发商支付,开发商在收到购房者的银行贷款后,应视购房者缴清全部房款,开发商理应向购房者提供全款发票。若开发商不予支持,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购房者可凭借有效的付款凭证,向税务机关进行举报。
明星楼盘推荐
上周,中国房产质量周报舆情研究室基于市场认可度、产品品质、服务品质及口碑四个维度,甄选出本期明星楼盘,包括南京市云澜尚府、天津市天成华境、深圳市半山臻境、西安市融创时代奥城与广州市中海观澜花园。
中国质量万里行将持续关注房产市场的动向,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督促房企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助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权益,实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