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消息,近日有消费者向浙江省消保委反映,在使用“顺丰速运+”微信公众号寄快递时,发现顺丰公司提供了一项名称为“签收确认”的收费增值服务,收费金额为1元,购买该项增值服务后,收件人需凭顺丰发送的签收码或本人身份证后6位签收快递,消费者认为顺丰提供该项增值服务的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浙江省消保委发文回应称,经查,顺丰公司官方网站“增值服务”版块中对“签收确认”服务介绍如下:“签收确认是指快件签收时,需确认收方客户信息或要求收方客户当面签收的一项增值服务,可在收方与寄方起纠纷时,为客户提供签收凭证。
浙江省消保委认为:
条例中的验收应当包括对物品的当面验视和签收,顺丰速运推出的“签收确认”增值服务,实则是快递公司应尽的法定义务。
顺丰速运擅自把“签收确认”从应尽的法定服务内容中拆分出来,涉嫌巧立名目收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顺丰速运推出此项增值服务,容易使得消费者误以为如不勾选此服务项目,则顺丰速运可不提供“签收确认”服务,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浙江省消保委有关负责人明确,所有寄递企业应该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提供并优化服务,切实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12日,顺丰对中新网回应称,这一增值服务是快递行业的通行做法,用户是否选择此项服务,不影响快件正常交付投递,通常只有寄方有特殊需求时才会选择,并不会对收件人收取费用。“这种口令签收服务最先源于珠宝首饰、3C电子以及奢侈品类客户的特殊需求,在常规交付签收之外,此类客户还希望在快件投递时,我司能够提供验证6位口令信息或收方身份证号码后6位的增值服务,以确保快件由寄方客户指定的收方签收,避免快件错投或妥投后的交易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