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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举行2021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2021-07-20        李颖     点击:

7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纵深推进‘铁拳’行动严查民生领域违法行为”为主题举行2021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于军: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此次发布会的主题是:纵深推进“铁拳”行动,严查民生领域违法行为。

今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铁拳”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以案件查办为抓手,切实解决民生诉求,回应社会关切,查处了一批有重大震慑力的大案要案,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为进一步扩大“铁拳”行动影响力,真正发挥“铁拳”行动震慑违法者、警示经营者的作用,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燕军、价监竞争局副局长嵇小灵、广告监管司副司长刘辉、特种设备局一级巡视员高继轩出席发布会,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我们还邀请了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光明日报、中国日报、工人日报等10多家媒体代表到会报道。在此,我谨代表市场监管总局对各位媒体朋友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下面,由我向大家介绍“铁拳”行动的总体情况。

“铁拳”行动之所以被称为“铁拳”,就是要铁面执法、握指成拳,聚焦解决民生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查处一批有重大震慑力的大案要案,实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震慑几年,让监管长出牙齿,让违法者付出代价”的执法效果,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目前的进展情况是:

一、聚焦民生领域8类违法行为。“铁拳”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贴近群众生活的重点服务行业,以及农村与城乡接合部市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多发的重点区域,重拳出击,重点打击8类违法行为:一是销售药残超标的畜产品、水产品及未经检验检疫或检出“瘦肉精”的肉类;二是宣称减肥和降糖降压降脂等功能的食品中添加药品;三是生产销售“偷工减料”劣质钢筋、线缆;四是生产销售劣质儿童玩具;五是中介机构“乱收费”;六是翻新“黑气瓶”;七是农村市场“山寨”酒水饮料、节令食品;八是“神医”“神药”等虚假广告。考虑到实际情况不同,各地“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进一步突出重点,适当增加新的内容。

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全力推进实施。总局党组高度重视“铁拳”行动,执法稽查局牵头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司局协作配合,积极推进。31个省(区、市)和新疆兵团均制定了“铁拳”行动方案,26个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还专门召开会议,对“铁拳”行动作出部署。北京、上海、安徽、山东、四川等10多个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将“铁拳”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抽调精干力量,全力推动实施。

三、案件查办展现警示震慑效应。行动开展以来,各地每月向总局报送查办的典型案件,截至6月底,已收到800余起典型案件。这些案件都与民生密切相关,各地对违法行为作出严厉处罚,有力打击了违法者的嚣张气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发挥“铁拳”行动的警示震慑效应,我们还将违法失信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加强信用约束,警示经营者守法经营。

四、案件曝光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总局制定《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办案与宣传统筹考虑,加强组织策划,有计划地开展宣传活动,持续释放震慑效果。总局层面已分两批向社会曝光18起典型案例,今天我们还将通过总局官网发布第三批典型案例,希望以案释法,增强人民群众的识假辨假和自我防护意识,震慑违法者,警示经营者。同时,我们成立了“铁拳”行动媒体联盟,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宣传报道,扩大办案影响力,以消息、评论、深度报道、短视频等形式,充分展示执法办案成效,对违法者产生了有力震慑。

以上是“铁拳”行动的一些基本情况。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在座的几位司局长共同对大家关心的问题作进一步解答。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提问:市场监管总局在民生领域组织开展“铁拳”行动主要出于什么考虑?并请介绍一下这次行动有哪些突出特点?

执法稽查局局长燕军:在今年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上,张工局长明确要求,针对民生最怨、市场监管风险最大的重点领域,精准重拳出击,查办一批有重大威慑力的案件,让监管长出牙齿。今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党组印发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开展“铁拳”行动,就是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具体工作安排。从行动的名称上,我们可以看出这次行动的两个突出特点:一是“民生”,二是“铁拳”。

首先,关于“民生”。就是这次行动要聚焦民生领域,以保障民生为导向。刚才,主持人介绍了“铁拳”行动重点查处的8类违法行为,涵盖了食品安全、产品质量、虚假广告、违规收费、“山寨”食品、特种设备等领域。我们在制定“铁拳”行动方案时,先后研究分析了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情况、全国消协组织投诉分析报告、市场监管舆情监测热点和风险点,综合考虑了违法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社会关注度。上述领域,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有些问题消费者反映比较集中。可以说,“铁拳”行动针对的重点,都是党中央关心的事、老百姓烦心的事、监管者揪心的事。这8类违法行为都是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性质恶劣,危害严重,老百姓深恶痛绝。因此,必须在全面加强市场监管执法的同时,进一步突出重点,对这些违法行为“露头就打”,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其次,关于“铁拳”。就是一方面,要以“铁”的手段,办成一批“铁案”。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毫不手软,依法从重作出处罚,加大曝光力度,切实打痛、打出震慑,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真正让监管长出牙齿。对于涉嫌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前期曝光的一些案件可以看出,有的案件虽然案值不大,但是都依法作出严厉处罚,这体现了“铁拳”的要求,就是要打得违法者不敢再犯,这也展示了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决心和大力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态度。

另一方面,要“握指成拳”,形成合力。当前,我们面对的是一个极其庞大的市场,市场监管资源与监管对象不匹配的矛盾比较突出。因此,这次“铁拳”行动要集全系统之力,在执法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发挥系统集成效应,集中力量办案,获取最大执法效果,这也是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新模式。为此,总局建立了总局领导任召集人的工作协调机制,各地也建立了相应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的衔接,充分发挥网络交易监测和12315平台等技术支撑,并加强上下级、区域间市场监管部门的协作。对于重大跨区域案件,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统一组织执法行动,协调开展“集群作战”,切实增强工作合力,确保案件查办效果。

工人日报记者提问:在总局前期公布的“铁拳”行动典型案例中,有多起关于翻新“黑气瓶”案件。请问,目前已查获了多少翻新“黑气瓶”?这些“黑气瓶”有哪些危害?

特种设备局一级巡视员高继轩:翻新“黑气瓶”指经过翻新的报废气瓶或者来路不明的气瓶。截至目前,总局收到各地上报涉及翻新“黑气瓶”相关违法行为案件52件,其中查实翻新“黑气瓶”案件2件、涉嫌翻新“黑气瓶”案件6件、充装超期未检或报废气瓶案件17件、无证或非法充装案件11件。翻新和销售“黑气瓶”是一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当地市场监管局组织有关单位当众对翻新的“黑气瓶”进行了集中销毁,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

据了解,截至2020年底,全国在用气瓶约1.79亿只,其中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液化石油气瓶超过1.5亿只。液化石油气瓶流动性强,所处环境条件千差万别。超过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或来路不明的液化石油气瓶,可能由于材质劣化等原因导致气瓶耐腐蚀性、耐压程度降低。加之瓶阀使用超过一个定期检验周期后安全状况不明,销售、充装使用“黑气瓶”,发生泄漏、爆炸等危险的概率大大增加;液化石油气瓶都在老百姓家中使用,一旦发生事故,将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因此,必须严厉打击销售、充装使用翻新“黑气瓶”等违法行为。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提问:中介机构收费是总局“铁拳行动”查处的重点领域,请介绍一下总局对中介机构收费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

价监竞争局副局长嵇小灵:中介机构违规收费,加重了企业和群众负担,影响营商环境优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治理涉企违规收费的决策部署,总局开展“治理涉企收费 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将中介机构收费纳入重点治理的领域之一。4月中旬开始,从15个省份抽调检查骨干力量,开展了跨省交叉检查工作,上半年发现中介机构涉嫌违规收费金额1.85亿元,目前各地正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检查发现的违规收费问题主要有:一是利用电子政务平台违规收费。电子政务平台是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窗口,应当由政府部门付费建设,免费向企业、个人和社会开放。但有的中介机构利用政务平台运营、维护的契机,违规收取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等。二是违规开展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有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开办的企业,在没有与主管部门脱钩的情况下,违规开展与本机关所负责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三是超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违规收费。部分中介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但有的中介机构借助行业优势地位,当服务成本上升时,超出政府制定的标准违规收费。四是转嫁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但部分中介机构违规将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部署各地继续加大违规收费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对违规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提问:打击“神医”“神药”等虚假广告是“铁拳”行动重点查处的8大领域之一。请问今年上半年,总局在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方面还关注了哪些领域?工作进展如何? 

广告监管司副司长刘辉: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关部署,结合广告监管工作实际,2021年4月以来,市场监管总局以“护苗助老”为主题在全国组织开展“‘守护夕阳红’——医疗、药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行动”和“‘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培训类广告清理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市场突出问题,重点查办“神医”“神药”广告,严厉打击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等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的教育培训类广告,严厉打击误导青少年的假扮“名师”广告,从严查处含有“软色情”内容的教育培训广告。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1年6月15日,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办医疗、药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案件678件,处罚金额1408万元;查办教育培训类虚假违法广告案件242件,处罚金额306万元。今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选取了10个教育培训类广告案件面向社会公开曝光。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聚焦工作重点,进一步扩大战果,推动整治行动深入开展。一是严格“三品一械”广告审查。严把审查关口、严格审查标准、确保审查质量,依法公示经审查批准的“三品一械”广告信息,为公众查询提供方便。二是加强相关广告监测。对媒体发布的医疗、医疗美容、药品、保健食品以及教育培训广告开展专项监测,及时发现虚假违法广告线索。三是做好重点案件查办,严查虚假违法广告。四是加强行政指导。运用建议、劝告、约谈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主要医疗机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传统媒体、互联网企业和广告设计制作单位的行政指导。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发挥作用,鼓励经营者主动整改,引导经营者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香港紫荆杂志社记者提问:“铁拳”行动,啃的都是难啃的骨头,为确保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总局采取了哪些举措? 

执法稽查局局长燕军:你问的这个问题很关键,行动开展的效果好不好,要由老百姓来评判。这次行动,我们不只看各地办案的数量,更看重办案的质量,看重办理的案件是否典型,是否真正解决老百姓烦心、闹心的突出问题,区域性、行业性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遏制。为此,我们制定了一整套工作措施,可以概括为:围绕一条主线,强化两个效应,建立三项机制,抓好四个环节。 

围绕一条主线。就是紧紧围绕案件查办这条主线。行动方案中提出的各项措施,都是围绕保障执法办案展开的,确保选准办案切入点,完善保障和支撑措施,办成一批有重大震慑力的案件。 

强化两个效应。一是发挥执法的打击惩处效应。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优势,综合运用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广告法等法律规定的手段,对违法行为综合分析,依法从重处罚,用足法律规定的处罚措施,切实加大违法成本。二是发挥宣传的警示震慑效应。及时公布查办的大案要案,持续释放震慑效果,加强舆论监督,扩大办案影响。同时,将符合条件的违法失信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加强信用约束,依法实施联合惩戒,警示经营者守法经营,令其不敢以身试法。 

建立三项机制。一是建立内部协调机制。总局和地方市场监管部门都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内部协调,组织推进“铁拳”行动。二是建立上下联动机制。树立全国市场监管“一盘棋”思想,总局和省局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办作用,协调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和案件协查,消除各自为战、碎片化执法。三是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研判,及时分析风险点,做到执法办案与行业监管相互支撑。 

抓好四个环节。一是着力拓宽案源渠道。这是做好案件查办的前提。要通过分析投诉举报、舆情监测以及与企业、行业组织交流等多种方式,梳理汇集违法线索。注重整合分析零散的线索,深入挖掘线索背后的违法行为。二是扩展查办关联案件。这是提高执法效能的关键。要树立全链条办案理念,注重在个案查办中追查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努力铲除整个违法产业链条,端掉“黑窝点”“黑作坊”。三是大力推进行刑衔接。这是提高违法成本的有力手段。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情况通报、线索研判。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必要时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开展联查联办,发挥各自优势,加大打击力度。四是积极开展行纪贯通协同。这是促进严格执法的重要举措。要加强执法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联系,强化纪检监察监督,防止对执法办案的干扰。 

下一步,我们还将通过现场督导、业务培训等方式,及时研究解决行动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努力提升执法办案技能,持续深入推进“铁拳”行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于军:感谢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因为时间关系,今天我们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想了解的其他问题,请会后与新闻宣传司联系。 

再次感谢大家出席此次发布会。会议到此结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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