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雷玄
5月17日,国家统计总局发布最新社会消费品零售数据显示,2021年1-4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8373亿元,同比增长29.6%,两年平均增速为4.2%。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付凌晖表示,一季度消费在三大需求当中的贡献率已经回升至最大。
4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153亿元,同比增长17.7%;比2019年4月份增长8.8%,两年平均增速为4.3%,较3月份回落2个百分点,低于市场预期。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29468亿元,增长17.9%。扣除价格因素,4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长15.8%,两年平均增长2.6%。从环比看,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0.32%。
对此,付凌晖表示,4月份消费增长仍然保持扩张态势,有三个特点:
一是从消费类别看,在商品消费恢复的同时,服务消费也保持恢复。4月份商品零售两年平均同比增长4.8%,与1-3月份持平。从服务消费来看,4月份餐饮收入两年平均同比增长0.4%,一季度两年平均下降1%。
二是从消费形态来看,网上零售继续保持较快增长。1-4月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两年平均同比增长15.6%,比1-3月份加快0.2个百分点。从实体店零售来看,两年平均增速也比上月有所加快。
三是从商品零售来看,多数商品零售类别都保持了增长,18个大类当中有17个大类两年平均增速都保持了增长。其中,基本生活类、升级类商品零售增速是比较快的。
值得一提的是,4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7.7%,增速比3月份回落16.5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贸易外经司统计师张敏解读称,月度增速回落主要受同期基数变动、前期部分消费需求在3月份释放等因素影响。从上年基数看,2020年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7.5%,降幅比3月份收窄8.3个百分点。今年4月份市场销售的基数明显高于3月份,是月度增速回落较大的重要原因。从本年情况看,年初受疫情影响的部分消费需求在3月份释放,导致3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较高。
对此,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王静文对媒体说,影响消费的最主要因素已经不再是消费场景,而是消费能力。从收入端看,居民收入增速放缓和分化加剧,不利于消费回升。4月调查失业率回落0.2个百分点至5.1%,但1至4月新增就业人数仍然低于2018年和2019年同期;从负债端看,居民杠杆率连创新高会限制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增长。根据社科院数据,今年一季度居民部门杠杆率下降0.1个百分点,从2020年末的62.2%降至62.1%,为2012年以来首次季度性杠杆率下降,但仍处于较高水平,后续会继续对消费形成挤出。
王静文认为,下一阶段的政策着力点,一是促进制造业投资和民间投资尽快恢复,二是制定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以城乡居民收入普遍增长支撑内需持续扩大;三是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四是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
对此,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对媒体则表示,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速较上月有所回落,主要反映季节性和基数因素,并不意味着居民消费支出放缓。一是1至4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两年均值4.2%,与1至3月持平;二是与去年同期相比,国内居民在服务业及非必需商品的消费明显增加,二季度经济活跃度明显增强。
付凌晖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后期来看,消费会继续发挥稳定器作用,有很坚实的支撑。随着经济稳定恢复,就业在扩大,一季度居民收入也在增加,这有利于提高消费能力。尽管近期出现了一些局部疫情,但是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总体较好,有利于增强消费者信心。随着经济恢复,消费者对于经济前景的预期在改善,也有利于增强消费预期。从这些方面来看,预计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还会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