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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积极推行“一证两书”制度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2021-03-29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要求,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规范商品住宅交付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定完善了《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示范文本(试行)》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示范文本(试行)》(以下简称“两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一证两书”制度

近年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针对工程质量信息不对称、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质量常见问题引起的信访投诉时有发生等,紧抓建设单位这一“牛鼻子”,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谋划、创新举措,统筹推进“一证两书”制度。

一是开展竣工验收信息公开试点,夯实工作基础。2018年,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信息公开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宜昌市为试点地区,由建设单位通过有关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工程竣工验收信息,自此拉开推行“一证两书”制度序幕。

二是推行住宅工程“一证两书”,强化责任落实。在前期竣工验收信息公开试点的经验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完善两书内容,于2019、2020年陆续出台《关于开展住宅工程按套出具质量合格证试点的通知》《关于执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示范文本><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示范文本>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试点推行“一证两书”制度,扩大用户对住宅质量的知情权,倒逼督促各参建主体规范工程建设质量行为。

三是积极开展住宅质量信息公示试点,打好“组合拳”。2020年4月,印发《关于印发<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住宅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治理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高品质住宅的获得感。

二、强化多措并举,协同推行“一证两书”制度

通过开展试点,加强分类指导,将“一证两书”试点工作融入日常监督,对项目试点情况进行指导服务,督促各参建单位规范建设行为、履行质量承诺,严格施工过程控制,确保“一证两书”制度全面落实。

一是强化分户验收,严格按套出具质量合格证。组织专班开展按套出具质量合格证前期调研,对住宅工程分户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组织企业代表参与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讨论制定,进一步完善分户验收内容,明确分户验收组织实施方式,确保住宅工程每套、每间质量均符合相关要求。2020年1月1日起竣工验收的商品住宅工程全部按套出具《住宅质量合格证》,1月16日,湖北省第一张新建商品住宅质量合格证在襄阳市首发。

二是强化培训引导,扩大“两书”制度知晓率。成立监督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的编纂小组,列出“两书”修订内容,提出完善意见和基础材料。“两书”示范文本下发后,立即组织开展宣讲活动,组织各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客服、公关、物业、法务、工程等部门负责人1000余人参加培训学习,并结合监督检查深入工地现场宣讲、交底30多场次。以党员下沉社区为契机,以“两书”为蓝本,制作《住宅工程小常识》和《房屋装修导则》宣传册,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送给下沉社区居民,给社区、物业以及业委会普及房屋质量方面的小常识,扩大“两书”的知晓率。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活动的总牵头单位,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承担着重要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责,对保障工程质量具有主导作用。我们以“一证两书”制度为契机,开展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专项治理活动,推进“一证两书”与工程突出质量问题治理相融合,与工程质量标准化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落地相融合,要求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全面履行质量管理职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严格履行质量保修责任,建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落实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强化质量主体责任追溯。

三、加大举措创新,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近年来,湖北省在推行“一证两书”制度上,积极探索、大胆试点,住宅工程品质日益提升。但还存在宣传力度不够大,公众知晓度和关注度不高,群众的参与度不高等问题。下一步,将创新工作举措,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工程质量治理格局,推动住宅工程品质提升。

一是大力营造共建共治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丰富“一证两书”宣传载体,组织开展观摩示范活动,不断凝聚共识,扩大工作影响。同时,依托相关行业协会,开展多种形式的推介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住宅工程质量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是严控住宅施工工艺流程。正常合理的施工工期和工艺流程,有利于保障工程最终质量。督促施工企业科学确定项目的施工工期、关键施工流程和工艺控制,并纳入日常质量监管重点,强化过程监管,约束指导企业严格按工艺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品质。

三是培育第三方质量评价机构。建设单位承担了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最终验收和评价,而购房者却对其没有实际的参与和发言权。探索引入第三方住宅质量评价专业机构,约束房地产商在市场竞争中工程质量行为,提升政府合格性工程质量评价标准。同时,给购房者清晰的工程质量评价结果。

四是探索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建设单位聘请“两代表一委员”、行业专家、新闻媒体(自媒体)代表和住户代表作为社会监督员,对试点工作进行监督。设立工地开放日,在主体结构分部验收、全装修关键工序隐蔽验收等重要节点,接受社会监督员进场检查并核实质量信息情况。

五是探索工程质量缺陷保险制度。建立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引入保险机制分担风险,形成市场、政府与第三方对工程质量共加强风险事前研判防控,不断提升工程品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展望十四五,聚焦新发展。站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上,湖北省各级住建部门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推进湖北建筑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大力推行“一证两书”制度,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引领质量安全水平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建筑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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