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首席记者 刘回春
来自福建市场监管消息,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第10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5大类食品26批次。包括餐饮食品(含餐饮具)、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不合格26批次。涉及重金属污染问题、微生物污染问题、农兽药残留问题、质量指标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
在不合格产品名单中,《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发现,多家餐饮单位在售“蟹”遭重金属污染。
海产品重金属成分镉(以Cd计)不合格
公告显示,9家餐饮单位销售的海产品重金属成分镉(以Cd计)不合格,涉及重金属污染问题。
其中5家在售的海产品“蟹”遭重金属污染:
漳州市芗城区斌海餐饮店销售的冬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4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福建省泉州友德大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角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7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州爱德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紫阳俄罗斯板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23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福州市晋安区廖光宏餐饮店销售的三眼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25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闽侯县印象闽都海鲜舫餐厅销售的大花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9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晋江市梅岭渔纬港自助餐厅销售的梭子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2月5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绿洲超市有限公司莆田龙桥店销售的三眼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27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另外,有两家在售的海产品“红鲟”、“花螺”遭重金属污染:
闽侯县闽都聚民轩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红鲟(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20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鲤城区如鲸餐厅销售的花螺(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4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不合格产品销售单位名单中,福建省泉州友德大酒店有限公司赫然在列。
资料显示,泉州友德大酒店秉承“友情传五洲,德誉满天下”的经营理念,融闽、粤、川、湘菜等菜系精华,撷鲍翅燕参之上乘,取烹蒸煎炒之精髓,烩餐饮佳话,香九州风韵,沁宾客心扉,立品位精深。酒店巨资打造的集餐饮、客房为一体的超四星级标准装修的现代化商务酒店。酒店地处繁华的刺桐路上,该主楼建筑地面共十六层,面积达一万四千多平方米,地下停车场两层面积达两千多平方米。建筑风格采用现代化设计理念,高端、时尚。
对于多家餐饮单位销售的遭重金属污染海产品,并未有追溯信息、来源及污染原因公布。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公告等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环境污染导致的食物源头污染
镉(以Cd计)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长期食用镉(以Cd计)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肾脏、肝脏和骨骼造成损害,还可能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双壳类、腹足类、头足类、棘皮类)中的最大限量值为2.0mg/kg。冰鲜鱿鱼中镉(以Cd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生长过程中富集了环境中的镉元素。
目前中国由于在重金属的开采、冶炼、加工过程中,造成不少重金属如铅、汞、镉、钴等进入大气、水、土壤引起严重的环境污染。
重金属在大气、水体、土壤、生物体中广泛分布,而底泥往往是重金属的储存库和最后的归宿。当环境变化时,底泥中的重金属形态将发生转化并释放造成污染。重金属不能被生物降解,但具有生物累积性,可以直接威胁高等生物包括人类。
由重金属或其化合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在藻类和底泥中积累,被鱼和贝类体表吸附,产生食物链浓缩,从而造成公害。
专家指出,农产品的质量与人体健康甚至人的生命息息相关。目前, 种植者、消费者的法律和责任意识仍然有待提高。
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以成为当前最重要的两大民生问题。解决食品安全的治理问题必须跳出食品安全问题本身。初级农产品的安全生产对环境污染问题的有效解决依赖性非常强。土壤、水、大气等环境要素的污染成为影响初级农产品食品安全生产的主要原因已获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