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投诉:跟团游"被迫买"了"海景"房
2020年10月22日,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市云天海景的业主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投诉称遭遇购房骗局,来乳山旅游被推销房子。
业主称,销售人员轮番上阵并表示没钱就去借钱或写欠条,因禁不住推销签署了认购协议,购买了云天海景的商品房。云天海景项目的开发商为乳山万通置业有限公司,
云天海景的业主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的投诉
"旅游买房"式"逼迫"售楼
无独有偶,湖南长沙58岁的姚先生称自己在2020年10月6日跟团去山东威海乳山"免费"旅游2日。到达乳山后姚先生才得知旅行团是房地产公司组织的,而行程仅是在海边看风景。
被逼买房。姚先生表示不买房不让睡觉,而自己曾患过脑梗,身体不是很好经不住销售人员的逼迫,最终签署了商品房认购书支付了12.3万元的首付款,购买了总价为41万元的商品房。该商品房坐落于山东威海乳山,开发商为乳山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来源:新浪微博视频截图
针对旅游买房问题。旅游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旅游团就是看房考察团,吃住都是高级酒店,既然来了就要支持工作,如果要退房要找开发商,签了合同就要走法律程序。
乳山发布:强迫买房不属实
针对湖南长沙姚先生跟团免费游,被逼买房事件。2020年10月26日,乳山市宣传部通过乳山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情况通报》称,经调查限制自由、强迫买房不属实,买房为自愿行为。
同时,当事人姚先生已发表书面声明,表示未达到退房目的,就购房过程进行不正确表达,不存在限制自由、不让睡觉、强制买卖等现象。
2020年10月26日乳山市宣传部发布《情况通报》
收房帮:卖房销售五花八门,签合同付款一定要慎重!
卖房卖出新高度,跟团游实际为看房考察团《收房帮》也是第一次听说。但是,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购房人与开发商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因此,面对免费旅游的噱头,《收房帮》提醒消费者一定不要贪图小便宜。另外,也要提醒购房者,签合同、交定金前一定要慎重!以免落入开发商的圈套。
而已签购房协议而未签订购房合同,是否能够退款问题,则属于合同问题。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表示,如果签订购房合同后不想买了,但是又不存在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那么购房者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按照法律规定,购房合同可以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如果房产合同中对相应的违约责任作出了规定,比如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等,那么购房者就必须按照房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购房者拒绝按照房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开发商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能会予以强制执行。如果房产合同没有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那么在开发商起诉以后,法院会根据法律的规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购房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