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消费者是上帝,但这个“上帝”不是行走在法律之外,而是要受到法律的约束。遵法守法、按法办事,消费者的权益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
近日,“弹个车”引发舆论关注,起因便是这家由大搜车集团于2016年11月推出的汽车融资租赁平台,尽管有着40万客户信任,却据说陷入了千人维权漩涡。然而,多份判决书中,“弹个车”用户主张大搜车公司存在欺诈的理由,均未获得法院支持。
当然,所谓千人维权,恐怕有不少水军涌入。是否真是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要拿出真凭实据,而不能空口无凭,更不能靠某些人拉一个群、取个维权的群名就确认了维权身份。不过,任何一个企业都可能摊上事,即使真能实打实地做到满分服务,有时也难免会让某些消费者感到不舒服。不舒服,很正常,走法律渠道最有效。可我们看到的是,法律渠道没走通,板上已钉钉。
不服法院的判决,可以上诉,但不应该蛮不讲理。浏览一些维权者的说辞,最大公约数就是“我不知道”。有的说,不知道车辆是出租给了自己而不是出售;有的说,不知道第二年过户审核严格;还有的说,对协议不知情就点了同意。诚然,企业应尽到告知义务,消费者有知情权。对此,“弹个车”回应,不论是产品的宣传展示,还是合同签约流程或者提车环节,都已经全面而明确地告知消费者,部分环节还要求消费者手动勾选,并且有强制阅读时间,用户不点击“确认”不会关闭。
大家都是成年人,别把自己当巨婴。到底是企业没充分提示,还是自己没仔细看?到底是企业没尽到责任,还是自己对自己不负责任?这两个问题,值得动辄拿维权说事的某些用户思索。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消费者都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个人的正当权益,但首先要搞清楚的是,自己是否做了本该做的事情。涉及到租赁的合同,看起来费神,但要耐心看,遇到不懂的知识可以询问专业人士,但不应该糊里糊涂把合同都签好了,最后说自己啥也不知道。签的时候,可没人强迫。为啥绝大多数人都知道,就你不知道?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企业要用心用情服务于消费者,但不是教某些用户做人的,也不是公益普法的。生活在现代社会,每个人都必须知道签合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白纸黑字意味着达成了协议,这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础。除非这个合同本身就违法了直接导致合同无效,否则,自己看的合同、自己签的合同,受了委屈也要认账。这一纸合同,既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凭据,同样也是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依据。选择无视它,既是不尊重自己,也是不尊重法律。
消费者维权,本不是坏事。企业往往占据强势一方,我们本该支持普通人的维权行动。可是,法律不认可,完全不占理,还总是拿“不知道”当挡箭牌,那就是在胡搅蛮缠了,说这类用户恶意维权也一点都不过分。轻则败坏个人品行,重则对企业的声誉造成破坏,完全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以前不知道,其实没关系,今后长个记性,这也是一种学习和进步。今后认真看、耐心读,对自己的权利负责,就能收获更美好的消费体验。
在国内,汽车融资租赁刚起步,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市场很大,这说明汽车融资租赁顺应了趋势,有广阔空间,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然而,新业态对传统格局形成冲击,带来一些法治上管理上的新问题,实属正常。像“弹个车”这样的平台企业,即使在发展过程中受到争议,理应就事论事,而不该一棒子打在整个行业上。何况,少数用户恶意维权,根本就没找到实质问题,岂能被拿来大做文章?
今年,受疫情影响,很多企业并不容易。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让更多市场主体茁壮生长,让更多新业态蓬勃发展,才能提供更多就业,推动经济社会向前进,为实现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贡献一份力量。而这,需要每个人躬身入局。作为消费者,知法懂法,增强规则意识,保持对法律等制度刚性的高度敬畏,不仅能帮助自己维护正当权益,也是全社会优化和改善营商环境不可缺失的一个方面。 作者:刘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