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湖南省非公综合党委召开的党建指导员与相关社会组织负责人见面会上,18名党建指导员与18个省委两新工委移交党建管理的社会组织(简称“相关社会组织”)正式结对,联系开展党建指导工作。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综合党委书记刘湘凌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阳芳华主持会议。
刘湘凌指出,选派党建指导员联系相关社会组织开展党建指导工作,是有力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整体提升、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党建指导员要准确定位,认真履职,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员”,社会组织党建“标杆引领”行动的“组织员”,听取意见建议、提供决策参考的“调研员”,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融合互促的“协调员”,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防疫员”。他强调,党建指导员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得兼职取酬、不得接受吃请、不得报销个人费用;既要做好党建指导工作,又要完成好本职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省非公综合党委要加强对党建指导员的考核管理,组织党建指导员开展年度述职评议。
2019年,根据省委两新工委统一部署,省非公综合党委接管18家市场监管部门已脱钩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如何做到脱钩不脱管,解决“两个覆盖”质量不高、组织生活不正常、存在“空壳支部”等问题?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印发〈湖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选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今年5月,中共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印发了《省委两新工委移交党建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选派实施办法(试行)》,决定以两至三年为一个周期向相关社会组织派出党建指导员,以兼职的方式开展党建指导工作。
此次选派的党建指导员,包括1名正厅级退休领导干部、17名处级在职干部。每名党建指导员“一对一”联系指导1家社会组织,主要担负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提升“两个覆盖”质量、服务社会组织发展、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等工作职责。
会上,湖南省非公综合党委为18名党建指导员还印发了《党建指导员手册》口袋书,将应知应会的六大类27项内容进行梳理,方便党建指导员随时查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