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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购买头盔被退款 卖家两天涨价近3倍

2020-05-22    中国质量万里行    记者 罗克研    点击:

  云南的夏女士5月17日在淘宝上购买了两款头盔,单价是38元一个,加上运费一共85元。当时这个价格是普遍的,不管淘宝还是天猫价格都差不多,店家承诺3天内发货。因为着急要,下单后夏女士一直试图联系卖家询问什么时候发货,但卖家未提前告知。

  5月19日,夏女士被卖家告知发不了货,希望他选择退款。夏女士这时才知道头盔的价格变成了单价100元一个。随后夏女士在淘宝上搜索了其他家的头盔,几乎价格都在100元以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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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不过两天时间,头盔由38元涨价到了100元,夏女士认为卖家应该按下单价格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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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段时间,电动车头盔市场变得异常火热。

  4月21日公安部发布通知称,6月1日起,将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行动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

  “一盔一带”让电动车头盔瞬间变得“疯狂”起来,从头盔批发价到头盔的压模机、模具和玻璃钢这些原材料的价格上涨之外,电商平台上的价格头盔价格也跟着水涨船高,而与之相对的,是头盔质量的层次和行业标准的缺失。

  据了解,目前我国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近三亿辆,但与早有质量标准的摩托车头盔相比,缺乏国家行业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头盔一直因质量参差不齐而饱受关注。5月20日,公安部新规已明确不戴头盔骑乘电动车暂不处罚,但这仍没能阻挡求购者和中间商的热情。

  这段时间,浙江乐清成为客商们关注的焦点,吸引他们的是乐清生产的头盔。

  据资料显示,浙江乐清市头盔行业经过30多年的发展,目前行业协会内有45家规模会员企业,基本集中在城东街道。城东街道牛鼻洞村是乐清头盔产业的聚集地。近几年,日渐壮大的企业渐渐搬至不远处的新塘工业区,仅有少量家庭作坊及小型企业留在牛鼻洞村。

  对于此次头盔产业链的连锁反应,有着20余年从业经历的乐清市头盔协会一名会员分析了这番现象背后的逻辑。他称,目前乐清头盔行业还存在“低小散”现象,有的生产头盔的民间小作坊,受成本、技术、时间等限制,采用劣质的原料,劣质的原料大多数也是无牌无证的小作坊生产。

  据相关媒体采访报道,一些厂商表示,小作坊生产的头盔正在成为中间商出货的主要来源,定价的高低则取决于头盔的硬度。记者在查看近10款头盔后发现,从头盔使用的沙棉、内撑到外壳和护目镜,材料的硬度和抗压能力都有所不同,但这些样式和质量各异的头盔极少有质量认定。

  多名中间商坦言,除规模以上或大型头盔生产企业外,头盔生产作坊很少有生产资质。如果订货商有需求,只要付钱可以找到有认证的厂家,贴他们的商标再发货。

  2019年9月,乐清市发布了全国首个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团体标准。据温州市政府发布的官方消息显示,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团体标准》中明确,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是指时速不大于25公里/小时的电动自行车乘员佩戴的一种头部防护装具;并作出了头盔由壳体、缓冲层、佩戴装置等组成,采用质地坚韧、耐用的全新ABS材料,头盔质量(含附件)不大于800g等规定。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也表示,由于目前对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没有制定相关的标准,一些低小散企业和个体趁机进入市场,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同时,在标准真空期由于产品质量没有评定标准,一些生产企业为了占领市场,通过使用劣质原材料降低生产成本,进行恶性压价竞销,相关法律法规惩戒措施力度不足也导致了质量监管手段有限,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乱象得不到有效遏制。

  5月20日,全国人大代表席文在北京呼吁尽快制定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空白导致电动自行车头盔出现了低质低价竞争现象。

  席文代表介绍,他于2019年7月开始对电动自行车头盔生产和销售乱象进行调查,发现企业使用劣质垃圾料生产头盔比较普遍。“我从市场上购买了多顶销量较高的头盔,送去检测,结果全都达不到现有头盔标准的安全防护要求,有的甚至一撞就碎。”

  标准的空白还导致了质量监管的尴尬。席文代表介绍,由于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监管人员无法判断产品合格还是不合格,更难以对劣质头盔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查办。“惩戒力度不足,对企业威慑也小,劣币驱逐了良币。”

  5月2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对头盔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积极做好市场巡查和舆情监测,提醒告诫生产商、经销商等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加强价格自律。同时,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当地公安机关,从严从快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查。

  市场监管部门将以消费者关切为指引,扎实做好头盔市场价格监管,保护消费者和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在此之前,浙江、广东、江苏、河南已出台相关规定,要求头盔生产、经营者不得串通涨价、操纵价格,对于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头盔经营者,将严厉打击。

  从2月的口罩到3月的额温枪到4月的熔喷布再到5月的头盔,消费者关注的集中问题仍是市场上恶意哄抬价格。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落地实施,头盔产品的生产标准、使用期限及回收制度也将日益完善,头盔能否成为真正的风口,还需要时间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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