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要求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切实把防控疫情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突出抓好市场价格监管,持续加大对防疫用品、民生用品等重要商品的价格监管力度,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立即开展口罩价格专项检查,坚决刹住口罩涨价风;突出抓好关闭野生动物市场及平台,落实停止野生动物交易各项要求,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突出抓好防护用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防护用品执法行动,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制定落实措施,加大检查力度,切实履行维护市场秩序的职责,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浙江:两家农贸市场被摘星通报处理
2月6日上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召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农贸市场监管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建立5项制度,强化5项举措,压实责任,把疫情防控工作做得更全面更细致更到位。
会上,通报了前期发现的个别市场管理不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决定撤销龙游县溪口农贸市场、杭州仙林苑农贸市场“浙江省三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浙江省放心农贸市场”认定的决定,以及3起涉嫌违法销售野生动物和活禽交易案情。
山东:14部门联合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非法制售口罩等行为
2月6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委网信办、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等13部门召开联合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暨联合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执法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对“联合双打行动”进行部署。
会议要求,疫情期间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严查违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严查为出售、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布广告及提供交易服务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行为的处罚力度,对相关经营者一律停业整顿,经营场所一律查封,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会议强调,要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的行为。严肃查处未按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擅自生产销售的行为;严肃查处以普通、工业用防尘口罩冒充医疗用口罩,重新包装销售过期失效口罩的行为;严肃查处不符合安全防护标准要求的产品;严厉打击哄抬价格行为;严厉打击违反法律规定回收利用和经营医疗废弃物的行为。
上海:对疫情防控用额温计和耳温计等实施免费检测
为助力上海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上海市计测院发挥机构计量技术优势,决定自2月5日起,对疫情防控用额温计、耳温计、医用电子体温计实施免费检测。
疫情防控期间,对与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卫生防疫、道口、机场、口岸、医院、疾控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公共交通、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学校、街道居委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单位在公共场所使用的额温计、耳温计、医用电子体温计实施免费检测。
青海:发布集贸市场(商场)疫情防控监督管理办法
2月5日,青海省市场监管理局制定发布了《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集贸市场(商场)疫情防控监督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提出了12条具体规定。
《办法》对集贸市场(商场)的范围进行了界定,明确提出集贸市场(商场)开办者、经营者和监管部门防控疫情应当履行的责任,应当履行好农副产品、食品、价格、计量等管理职责。同时要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确保集贸市场(商场)鼠、蚊、蝇等病媒生物控制水平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等。
《办法》还对集贸市场(商场)开办者和经营者拒不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不主动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情形,作出了严厉处罚和责任追究的规定。
黑龙江:“10个关键字”对疫情防控再部署再安排再要求
2月6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加强疫情防控服务经济发展工作视频会议”,用“站位”“防控”“发展”“安全”“担当”10个关键字,对当前加强疫情防控、服务经济发展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再要求。
会议要求,要持续强化防疫用品和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管;持续强化农贸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监督检查;持续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六禁止”“六必须”“六到位”;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持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有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要持续强化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治,开展联合检查、强化行刑衔接、充分发动群众,全力答好“大考”关键试卷。
内蒙古:强化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野生动物市场监管
在“春节+疫情”的非常时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的工作部署,全面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
一是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和超市经营者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采取行政约谈等方式,防止市场内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发生,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责令其立即整改。二是加大对农(集)贸市场、超市、冷库等监管力度。坚决禁止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不留死角查禁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三是加强对餐饮单位监督检查。督促餐饮单位严把食品采购关,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畜禽产品来源可溯、途径合法,禁止在餐饮场所内圈养、宰杀活禽。
同时,线上线下联动,全力开展网络野生动物经营行为清查行动,严厉打击通过网络进行野生动物交易违法行为。
江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立即行动,在全省部署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加大对医院等重点区域、电梯等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的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和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防疫防控消毒工作,扎实做好安全防范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形势平稳。
加强电梯安全监管。要求各地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尤其是医院、车站、地铁等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加强电梯日常巡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障电梯的安全正常使用,并督促做好电梯困人故障应急救援工作。同时,提醒电梯使用单位定期对电梯进行清洁和消毒,重点做好电梯侯梯厅、轿厢、按钮、自动扶梯扶手带等乘客聚集区域和容易接触部件的通风、清洁和消毒工作。
安徽:向食品企业和小作坊发出告知书
2月6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发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告知书,督促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加工小作坊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下,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行为,落实食品生产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告知书要求,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加工小作坊根据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复工时间,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保证市场食品供应;严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严禁借防治疫情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严禁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做好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工作,严禁采购野生动物、来源不明和其他不合格的食品原料进行生产加工;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员工,立即停止其工作,及时就诊。
云南:8条措施力促农贸市场开展“大清扫、大消毒”
2月6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督促指导农(集)贸市场开展“大清扫、大消毒”爱国卫生运动8条措施,积极广泛动员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开展“大清扫、大消毒”爱国卫生运动。
该局通过市场宣传栏、小喇叭、张贴公告、发倡议书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同时积极配合城管、环卫、住建等部门,督促指导农(集)贸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按时对经营场所进行清扫消毒,及时处理垃圾污水,保持场所通风透气、确保市场环境整洁卫生。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市场开办者对进入市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的,不得进入市场,并按相关规定处理。落实市场开办者市场巡检制度,市场内禁止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销售、宰杀、饲养活禽,发现违禁上市商品,及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并规劝、制止经营户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