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星星 刘再武 谭春燕
面对日益严峻的疫情形势,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相继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株洲市市场监管局迅速出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禁止哄抬价格的提醒告诫函》,要求各经营户在疫情防控期间须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哄抬价格、价格欺诈。
为了维护疫情期间物价平稳,株洲市市场监管系统市、县区价格监管执法人员始终坚守一线,对零售药店、农贸市场、超市等地进行拉网式巡查暗访,对口罩、消毒水、医用酒精等主要疫情防控用品,粮油面米、蛋奶肉鱼、新鲜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进行重点监管。
1月23日至2月3日,全市共出动价格执法人员3253人次,检查医疗器械、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粮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主体4722个次。受理群众价格举报投诉481件并及时办理办结。对医疗器械、消毒杀菌用品等涨价行为立案6起。
目前,株洲市农贸市场、超市等居民生活必需品总体维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口罩、消毒水、医用酒精等主要防疫用品仍供不应求。在巨大的市场缺口和利益诱惑面前,个别不良商家想发“国难财”、赚“黑心钱”。对于这类违法行为,市局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放过一条“漏网之鱼”。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不明码标价、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市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确保价格干预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株洲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遇到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价格问题,请保留消费凭证,拨打12315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