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霸权,反垄断,誓与美团维权到底”、西宁的商家集体在店门口挂上类似横幅。这究竟是为何呢?
在万达金街经营餐馆的市民王先生向反映,自己的店铺在入驻饿了么线上平台之后,却遭美团外卖强行下架。
王先生称,美团方面要求只能单方面跟美团合作,在自己拒绝之后,店铺在美团的排名随即就被拉到了最下方,配送范围也缩小到500米,销售额也随之大幅下滑。
王先生寻找美团方面相关负责人了解详情,得到回应是:违约!
在王先生问道:“违的是哪条约”之后,美团方面明确回应:你上饿了么呀。
美团方面还表示,如果王先生执意要继续开饿了么,那么就要下线他的门店。
进一步了解发现除了王先生之外,西宁的其他商家也遇到过类似的问题,市民崔女士称,之前他们店铺上线饿了么,美团第二天就直接把他们下线了。
很显然,这还是我们熟悉的“二选一”问题。
“二选一”指的是部分电商平台为追逐商业利益,打击竞争对手,要求合作商家只能入驻一家网络销售平台,不能入驻竞争对手平台。
本月初
#美团被爆要求商家独家合作#的话题
还登上了微博热搜。
截图源于微博
当时,西安多名外卖商家反映,美团外卖要求他们签独家协议,承诺只跟美团合作,不合作就会被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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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商家因为不愿意签订该协议,最终起送费被改至499元,还被缩小配送范围。而且相应的费率也从23%提高到了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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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四川巴中市通江县的商户,也曾向相关部门反映过美团的强制他们“二选一”的行为,最终美团被该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为由,处以25万元罚款。
今日,从西宁市民反映的情况来看来看美团强制商户“二选一”的行为依旧存在,明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也多次被相关部门约谈,还依然我行我素,屡禁不止。
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电子商务法》中,明确规定:不得利用服务、技术等,对平台内经营者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进行不合理限制。
2017年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令禁止“二选一”,美团此举已经涉嫌违法。
有关专家指出,其实商家和消费者才是市场不可或缺的主体,而外卖平台应运而生的初衷则是做好商家和消费者的“服务生”。但现如今,角色显然换位。对于外卖平台而言,要以提升服务为本,多一些行业自律,少一些恶性竞争,立足长远,方为经营之道,不应让“二选一”侵害商家和消费者的权益。
同时,相关监管部门应及时介入调查,对涉嫌垄断的平台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对违法行为予以严惩,保证市场的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