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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润通商品现货市场有限公司:法律的红线·我们的底线

2019-08-21    中国质量万里行        点击:

  2018年8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思想工作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使命任务”的重要讲话。在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十五字则,在这个互联网时代,为我们的文化及宣传发展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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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宣传有利有弊,恰当宣传能为企业树立正面、积极的形象,促进企业发展;但滥用宣传也会对企业名誉造成负面影响。因此,树立良好的网络信息理念至关重要。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及个人,通过互联网渠道进行虚假、夸大,甚至不实的宣传,进行不正当竞争,短时间内确实提高了公司业绩,但长此以往,终究会产生诸多的客诉及负面消息,导致企业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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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部分企业所出现的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现象,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就金融行业而言,四川省已于2019年3月28日审议通过了《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三条明确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有价证券,或者以其他方式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不得以广告、公开劝诱或者变相公开宣传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承诺或者变相承诺,对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效果作出保本、高收益或者无风险等保证。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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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润通商品现货市场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听党话、跟党走,坚持合法合规运营,坚持立足促进商品流通,服务实体经济为建设宗旨,坚持加强风险防范、维护现货市场稳定、始终依照国家相关文件和政策要求严格执行。因此,为加强四川润通商品现货市场有限公司自律管理,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四川润通商品现货市场有限公司正常秩序,保障四川润通商品现货市场有限公司健康发展,四川润通商品现货市场有限公司及会员经共同协商,制定了《四川润通商品现货市场会员公约》,公约第九条明确指出:为规范四川润通商品现货市场有限公司会员及从业人员的行为,维护本行业及四川润通商品现货市场有限公司的声誉,禁止承诺收益、共担盈亏、虚假宣传、夸大收益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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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仍有部分四川润通商品现货市场有限公司会员,在交易过程中利用网络渠道,进行虚假宣传及利益诱导。四川润通商品现货市场有限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并严格申明:四川润通商品现货市场有限公司坚决杜绝利益诱导的一切违规宣传行为。在此对部分违规宣传进行曝光公示,望广大会员引以为戒。

  四川润通商品现货市场有限公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合法合规经营。法律的红线,一直是我们所坚守的底线。四川润通商品现货市场有限公司再此呼吁,望各位四川润通商品现货市场有限公司会员不断提高用网水平,严于律己,从自身做起,一同维护四川润通商品现货市场有限公司的正面形象,不夸大宣传、不虚假宣传。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共同将四川润通商品现货市场有限公司打造为中国一流的商品现货市场,为乡村振兴、精准扶贫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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