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补贴力度的减弱,新能源汽车行业目前的日子变的不再滋润。但日前发布的《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让新能源汽车企业略微松了一口气。
不过,事实上,本次对新能源汽车的“优惠”,应该称之为是对之前税收政策的延续。
因为,有关法律对新能源汽车早就开了“绿灯”。《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四条规定,“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车船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从2012年以来,相关部门对新能源汽车的税收优惠就已经开始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第一批)的公告》称,“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辆,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免征车船税。”
而本次《通知》规定,“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我前面说新能源汽车企业略微松了一口气,是因为这表明免征车船税的政策会延续下去,而不至于像补贴那样逐渐退出。
客观地讲,此次对新能源汽车免收车船税意义很大;但我认为,车企和用户想要的应该还有更多!
这里,我们先看一下此次对新能源汽车免收车船税的意义。
第一,给新兴新能源汽车企业喘息的机会。
现在的形势是,补贴逐渐减少,未来基本上会消失。
从销量上看,绝大部分传统车企的新能源汽车业务,受补贴政策改变的影响不是很大。从6月份的新能源汽车销售情况看,传统豪强的表现不错。
倒是新兴新能源汽车企业,比如珠海银隆等,因为补贴以及其他的原因,面临颓势。
免征车船税,可以适当的抵消补贴减少的窘境。同时,会给新兴新能源汽车企业一点喘息的机会。前面我提到过,免征车船税的范围,主要是“商用车”,这对珠海银隆这样企业的意义更大。
第二,这一政策,只能说会惠及部分车企。
“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乘用车,本来就不征税,这次针对的主要是“商用车”。这一政策,只能说会惠及部分车企。
尽管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需要同时符合多项标准,但是由于新能源汽车补贴门槛的提高,绝大多数相关车企想要符合这些标准并不是很难的事情。
目前,没有开展新能源汽车业务的传统车企已经少之又少,而新兴新能源汽车企业又兴起很多。但是,“商用车”涉及的企业就只能是部分了。
第三,这一政策,对促进内需起到一定的积极意义。
这个意义,在目前的形势下,就无需多说了。
以上三点,是对新能源汽车免收车船税的积极意义。不过,我认为,新能源汽车以及消费者想要的应该更多!
第一,对于消费者来说,车船税的数额还是略显小了些。
看相关法律条文,车船税的金额非常有限。而减免车船税,这个减免的数额与补贴等的数字相比还是小了一些。与购买汽车的费用相比,更是微不足道。
第二,与车船税相比,我认为车企更希望补贴。
车船税,直接受益的是用户。而车企,是间接收益,因为可以刺激销量。但与购买者直接收益的减免车船税相比,车企更希望是获得数额不菲的补贴。毕竟,这个是真金白银的补贴,且金额很大。
尽管,补贴受到的争议颇多;之前,部分车企骗补,就是受这个数额的诱惑。但这个补贴,对企业的影响太大。
既然之前的补贴有漏洞,而部分新能源汽车企业的日子又确实不好过,那么为何不采取一种更稳妥的方式呢?
第三,从目前新能源汽车的价格和市场表现看,免征车船税的作用可能会有限,希望更有利的政策推出。比如补贴或者奖励。
除去积极的意义,这三点,应该值得考虑。
综上,免征车船税有积极意义,但车企和用户想要的应该还有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