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天发布儿童玩具消费警示,提醒家长小心五类“危险玩具”伤害。
中消协此次邀请全国玩具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专家对常见的“危险玩具”造成的伤害进行了分析、梳理,发现最常见的危险玩具伤害是机械物理伤害、化学伤害以及误玩非玩具产品造成的伤害。这五类危险玩具包括:
1.玩具小零件易脱落,存在吞食、窒息危险
一些不合格玩具中易脱落的扣子、弹珠等小饰物、小配件,容易被幼小的儿童吞食或者塞入鼻孔,造成吞食异物和窒息的风险。 如果是带有磁性材料的小零件,一旦被误食,还会带来进一步的伤害。
据专家介绍,如果儿童吞食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强力磁铁,可能引起肠胃穿孔或肠梗阻,严重时可能危及生命。
2.玩具有危险尖点利边,存在刺穿危险
一些劣质玩具的表面有金属锋利的边缘、突出的尖点、粗糙的毛边等突出物或玩具结构易碎,形成尖利的小零件,非常容易刺伤儿童。比如一种叫指尖陀螺的产品,具有可触及的尖利边缘和锐利尖端,可能造成身体划伤、扎伤等伤害。
3.玩具使用劣质材料,存在化学污染危险
存在化学污染的危险玩具,常见的有使用未经消毒的废旧材料做填充物的毛绒玩具、色彩鲜艳的彩泥、劣质塑料制作的玩偶等,其卫生状况和化学有害物质迁移,都对儿童健康造成潜在危险。许多学校周边的小商店销售的“水晶泥”,有的含有超过一定限量的硼砂,经过孩子的口腔、皮肤接触进入人体,可能会发生慢性中毒,造成安全隐患。
4.非玩具产品误做玩具使用,导致伤害发生
小孩子会将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物品当作玩具使用,这类不当使用,隐藏了极大的危险。比如儿童误玩“激光笔”导致视力损失,还有就是家庭中常见的水精灵,又称海洋宝宝、泡大珠、吸水弹。因其具有吸水保水等功能,广泛应用于盆栽保水、室内装饰等,可能被儿童误认为食物,导致儿童误吞或吸入。
5.不按照玩具适用年龄购买和使用玩具,导致危险发生
我国对14岁以下儿童适用玩具的标识和说明进行了强制性规定,不同年龄段的儿童,身体发育、认知能力有非常大的差异,违反适用年龄限制,可能会给孩子的安全造成威胁。
针对玩具消费中存在的问题,中消协提出警示:不购买无厂名、厂址、3C认证标志的玩具。根据年龄选择适宜的产品,不要选购小商品市场、集贸市场、网店的“三无”产品。
谨慎购买可能存在易脱落小零件的玩具。避免购买零件易散落、存在磁性小零件、尖锐金属边缘、粗糙毛刺等的产品。 中消协表示,我国已实行玩具召回制度,建议广大消费者发现玩具安全风险或发生伤害事故,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反映,防止危害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