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茅药酒,每天两口”,最近,一直标榜“中华老字号”的“百年鸿茅”又火了,不过这次不是因为其频繁植入的广告,而是缘起广州医生的一篇科普帖——《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
因在网上发帖称“鸿毛药酒是毒药”,近日,广州医生谭秦东被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警方跨省抓捕。
凉城县公安局官方微博称,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被损害案已移送审查起诉。
据逮捕通知书显示,谭秦东所涉嫌罪名为“损害商品声誉罪”,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称,谭秦东的文章造成了140余万的退货损失,严重损害了公司声誉。而谭秦东的家人称,谭秦东是出于一名医生的职业操守警告部分老人不要饮用鸿茅药酒,“并没有虚构事实。”
2017年12月19日,39岁的医生谭秦东在“美篇”上发布了一篇帖子,标题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注:原帖为“鸿毛药酒”)。
在该帖中,谭秦东提到“中国神酒,只要每天一瓶,离天堂更近一点。”;“老年人,退休后很多消遣项目就是电视,鸿毛药酒……夸大疗效,包治百病……”;“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礼物。”最后,该文注明“部分内容转自西茜医生”。
▲“毒药”网帖文章截图
谭秦东的辩护人、广东舜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定锋称,谭庆东发布的“毒药”一文,正文部分提到了心肌的变化、心脏传导系统的变化、心瓣膜的变化、血管老化、动脉粥样硬化5个概念,“这都是科学叙述,讲的是这些疾病的原理,相似内容可以在权威医学杂志、网站上查询。”正文其他部分转自权威媒体、网站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开报道与处罚公告的截图。
“文章的问题,无非是科普的内容引用多了一些,论证的逻辑少了一些。”胡定锋在提交的律师意见书指出,鸿茅药酒在广告营销中虚假宣传、多次遭到各地行政机关的处罚在先,在这种情况下,谭秦东视“鸿毛药酒”为“毒药”加以斥责,虽用词不妥但情有可原,不应该以刑事犯罪的手段去对付。
警权动用应当谨慎,特别是当进入刑事程序,直接可以限制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涉及到将来的定罪处罚时。原本可以通过网络平台申诉-删贴解决的问题,一脚油门踩到死,直接动用国家机器跨省抓捕一名医生,是否妥当?
健康时报记者查询后发现,鸿茅药酒不是酒,也不是保健品,而是一款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15020795的药品。其药品说明书上明确写着:功能主治为祛风除湿、补气通络、舒筋活血、健脾温肾。用于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及妇女气虚血亏。
同时,禁忌项注明:儿童、孕妇禁用,阴虚阳亢者和肝肾功能不全及酒精过敏者禁服。“注意事项”明确写着:“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医师指导下服用”,“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在医院就诊”,“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
关于鸿茅药酒的功效有很多争议,消费者饮用后身体出现不适或投诉也一直没有间断过。
不过,这些疑问并没有影响鸿茅药酒的广告播出,“鸿茅药酒,每天两口”的广告语频繁出现在各种电视广告中。内蒙古鸿茅药业股份公司集团一副总经理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大量鸿茅药酒的消费者已形成了饮用习惯,每天都喝,长期服用。”鸿茅药酒官方微博介绍赫然显示,“每天两口,把病喝走”。
早在2017年8月25日,《健康时报》就已发表题为《谁是鸿茅药酒的护身符》一文,健康时报记者研究近十年的公告文件,据不完全统计显示,鸿茅药酒广告曾被江苏、辽宁、山西、湖北等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但是,内蒙古食药监管理局作为监管部门和广告批文核准部门,却一路为鸿茅药酒广告“开绿灯”。
▲鸿茅药酒广告截图
一边是鸿茅药酒违法广告在各地被查处,另一边内蒙古食药监给鸿茅药酒发出的广告批文却从未间断。
据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数据库,2011年至今鸿茅药酒一共获得从蒙药广审(文)第2011010004号到蒙药广审(视)第2017080117号共1034个广告批文,仅2017年1~7月就获得234个广告批文。
与此同时,鸿茅药酒的销售收入不断攀升。2016年乌兰察布市凉城县(鸿茅药业所在地)政府工作报告显示,鸿茅药业五年上缴税收1.6亿多元,其中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12亿元,完成税收近6000万元。
最新《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药品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师、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同时第九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药品广告管理规定的,依照《广告法》相关规定处罚,并由下发广告批准文号的药品监管部门撤销广告批准文号,一年内不受理该品种广告审批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为这些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核发审查部门,内蒙古食药监局是否了解这些药品广告在其他省市广告违法情况?对此都采取了哪些措施?为何在违法广告不止的情况下广告批文一直不断?
2018年3月8日,内蒙古食药监官网发布了一条信息,称鸿茅药酒符合《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的有关规定。
从2016年开始,鸿茅药酒开始了新的广告策略,其通过植入广告频频出现在热播影视剧中,而植入广告目前正处于法律监管的灰色地带。在电视剧画面中,鸿茅药酒常常和食物一起摆在餐桌上。剧中人物不论男女老少经常端起杯鸿茅药酒一饮而尽。这样的植入广告,既没有药品基本信息,也缺乏忠告语。
▲《老爸当家》鸿茅药酒广告截图
鸿茅药业一高管曾在其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中称“酒、蟹一起送”,并转发了“鸿茅药酒与阳澄湖大闸蟹很合适”的言论。其微博中上传的一张鸿茅药业2016年营销盛典内部会议PPT中也明确写道:“健康礼品市场的TOP1逐步进入餐桌市场,鸿茅的最核心优势在哪里?药和酒的双重文化属性……”
一位不愿具名的广告法律专业人士表示,把药品端上餐桌的做法肯定是错误的。这种方式可能带来的后果是,消费者错把其当食品使用,忽略了药品的不良反应和使用禁忌。然而,目前《广告法》中对于植入广告无明确的定性,不合法但也管不着,容易让企业打擦边球,有规避法律监管的嫌疑。
本文参考资料:
①《健康时报》2017-08-25《谁是鸿茅药酒的护身符》 记者:徐瑶、徐婷婷
②《红星新闻》2018-04-13《红星调查丨广州医生发帖称“鸿毛药酒是毒药” 涉嫌损害商品声誉被警方跨省抓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