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滴滴司机为拿回扣,将两游客带到假玉龙雪山”事件引发关注。1月31日,丽江市旅发委发布情况通报称,对涉事车辆暂扣7天,对司机周某罚款5000元,“滴滴出行”公司对涉事车辆进行封号,多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立案查处涉事商店,骑马场停业整改,拆除擅自设立的“玉龙雪山海拔4880米”提示木牌。目前该事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据当地媒体报道,两名贵州女生于1月26日在丽江某酒店附近打滴滴顺风车前往旅游景点“玉龙雪山”,在周姓司机推荐下购买氧气瓶、租用棉衣,后该司机假称滴滴打车在当地不合法,可从另外一路线上山,带两名女生在一景点售票处购买门票及骑马服务,两人骑马上山后发现玉龙雪山变“玉龙秃山”,著名的海拔“4680米”标识成为“4880米”木牌。怀疑被涉事司机欺骗,两名女生在丽江机场报警。
1月31日,丽江旅发委针对此事件发布情况通报称,1月28日上午,市旅发委接到丽江机场公安关于“贵州籍游客陈某、卢某向其反映在丽江旅游(9.100, 0.00, 0.00%)期间所搭乘的滴滴车司机有欺客行为”的情况通报后,立即派出旅游执法人员将两位游客带回市旅发委对事情作进一步调查。
通报表明,经查,1月26日9点45时左右,贵州籍游客陈某、卢某通过滴滴平台以36.6元的价格预约到云P×××号顺风车(黑色起亚牌,司机周某、四川籍),欲前往玉龙雪山景区游览,途中受到司机周某诱导,陈某、卢某在“雪山情缘旅游用品服务部二分店”购买氧气和租防寒服,共计消费280元,并更改线路,前往玉龙村骑马场(白沙乡三朵阁旅游农民专业合作社)以380元/人的价格参加了“玉龙雪山骑马生态旅游”行程。陈某、卢某两人在行程结束后,上网搜索发现游览的行程并非是自己预期前往的玉龙雪山景区,并向丽江机场公安报案。
通报称,市旅发委、市工商局、市交通局、玉龙县旅发委依法对此事开展联合调查,责令司机周某立即退还游客1月26日因其诱导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共计1070元(租车费36.6元、购买氧气租赁防寒服280元、骑马费760元),陈某、卢某两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于1月30日乘机离开丽江时向市旅发委工作人员发来感谢信息。
同时,市交通局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法》等于1月28日对涉事车辆作暂扣7天的处理并对司机周某处以5000元的罚款,“滴滴出行”公司对云P×××车辆进行封号,市交通局将依法对“滴滴出行”公司追究责任;市工商、公安组成联合调查组就雪山情缘旅游用品服务部二分店涉嫌商业贿赂立案查处;玉龙县对白沙镇玉龙村骑马场停业整改,责令立即拆除擅自设立的“玉龙雪山海拔4880米”提示木牌,该木牌已拆除。目前该事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通报称,下一步工作中将继续依法加大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坚持重拳出击,对旅游市场中的违法违规绝不容忍,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