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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的被捆绑,如何让旅游消费者明明白白花钱

2017-11-16    中国质量万里行    文/本文编辑姜子尘    点击:

  前段时间,笔者在网上看到过这样的一句话,携程在手,看清楚了再走。原因或许大家都应该很清楚,也就是网上通过携程订票,携程网会默认捆绑一些其他额外的服务项目,而这些服务项目一般情况下不是很容易被人发现。等回过头来看的时候却发现已经被定下了,多收了额外的服务费用。让广大消费者多花了些费用。为此,上个月初,知名艺人韩雪就通过微博公开说了这样的一句话。继而在网上被广为传播。

  莫名其妙的被捆绑在一起销售,如何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那通过这种捆绑销售的算不算违规呢?在当今网上的各种平台为什么会喜欢捆绑呢?那么面对这些问题,笔者认为,作为消费者,该如何清清楚楚的买单,明明白白的消费呢?

  为何热衷“捆绑销售”?

  “捆绑销售”几乎成了如今旅游在线网站一个普遍的行业现象。究其原因,还要先搞清这些旅游网站的营利模式。

  捆绑销售成为线旅游平台营收的主要组成部分

  捆绑销售是指企业将不同产品组合后出售的跨界营销方式,通过多个产品“捆绑”的形式进行促销从而达到产品利润1+l>2的效果。

  由于一般在线旅游平台出售的票价与官方网站票价没有太大出入,如在携程旅游网上官网的票价与在线平台出售的票价是一样的,因此在线旅游平台通过票务预订可获利润较小,而捆绑销售附加增值产品就自然地成为了在线旅游平台获取高额利润的方式。捆绑销售这种跨界营销方式的确为在线旅游平台带来了诸多好处。

  首先,捆绑销售能实现多方共赢。即,能实现服务提供商与在线平台的双赢局面。比如在线旅游平台途牛与保险公司、航空公司形成“联姻”关系后,消费者在途牛购买机票时就会在支付页面看到保险费、贵宾休息室等与机票搭售的产品,这些产品以捆绑的方式被消费者订购,OTA平台、保险公司和航空公司可以同时获利,最终实现三方共赢。

  其次,捆绑销售为在线旅游平台带来高分成。一份30元的航空意外险通过OTA的平台渠道出售,在在线旅游平台与保险公司达成的协议中前者占据收益大头,能拥有92%以上的分成。即每卖出一份意外险,在线旅游平台要拿27.6元以上的红利,卖保险的钱基本上全进了在线旅游平台的口袋。薄利多销,这无疑是一种最为可观的营收来源。

  记者经采访了解,机票代理销售行业长期实行“前返+后返”的佣金模式。“前返+后返”的佣金模式是按照票面价格给予机票代理商一定比例的佣金返现。其中,“前返”比例统一为票面价格的3%,“后返”佣金比例则为2%至5%不等,也正是因此,“前返+后返”被业界俗称为“3+X模式”。

  “过去3+X模式卖一张机票,代理一般总共能拿到4.5%到5%的返点,也就是说卖出一张1000元的机票能赚50元左右。”该负责人举例。

  然而,到了2014年,机票代理们的“好日子”似乎就到头了。当年,航空公司们普遍开始“提直降代”,顾名思义就是提高航空公司直接销售机票的比例,并降低代理费用。

  2016年7月,航空公司开始实行固定代理费的模式,平均一张经济舱机票给予代理的返点大约为10元。这让票代们的盈利空间大大缩减。

  面对机票上下游行业利益纷争,2016年2月,民航局下发通知,明确航空客运手续费支付标准由按销售额比例支付,改为按每张客票定额支付。同时明确航空销售代理企业不得向旅客额外加收客票价格以外的任何服务费。该文件当年7月1日全面实施后,在线旅游平台及机票代理商的佣金收入较此前大幅降低,航空公司与代理商利益格局趋于固化。

  佣金少了,但在线平台销售一张机票的成本并未减少。据携程旅行网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国内一张机票的代理费平均不到10元,而一张机票的平均销售成本在14元到16元,包括人力、网站或移动端技术的框架搭建与更新成本等。

  “捆绑销售”违不违规?

  对于商家的捆绑销售行为,全国律师协会的律师表示,在线旅游平台的捆绑销售行为,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对于购票网站采用默认方式搭售保险产品的行为,律师认为这不仅违反消费者真实意愿,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因此,我们希望各大企业商家能够积极回应并整改平台存在的问题,还消费者一个干净、安全的购物环境。此外,作为消费者,日常在订购产品时也要仔细核对,避免多花冤枉钱;一旦发现自身权益受损,应积极做出反应维护自身权益。

  而国家民航局关于规范互联网销售行为的通知,明确严禁企业搭售的行为,要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旅客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不得以默认选项的方式出售机票以外的产品,而应当以一种清晰、明确、明白无误的方式,提供旅客自主选择的机会,以免产品误导或者诱购的行为。

  这份通知还明确,要进一步增加对其他网上销售行为的规范。如现在许多优惠机票、优惠酒店等,都具有类似于退改签的一些限制条件,如果不清晰地告诉旅客,很可能导致产生后期的服务纠纷。

  争论背后:该如何明明白白的花钱,清清楚楚的消费?

  让消费者“明明白白”购买机票或酒店等产品,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也需要企业从消费者角度出发加强自律,还需要改变原有的代理佣金商业模式。

  针对近来消费者的集中反映,携程已经在“普通预订”窗口推出了不含任何附加增值产品的机票,并针对消费者关于附加增值产品的问题,开通了24小时的服务热线。

  如何改变原有的代理佣金商业模式?有专家表示,在线旅游平台对旅客的服务是有价值的;明明白白地收取服务费或许是可行之策。一是国外航空公司有收取服务费等类似费用的模式,二是国内包括电影票等在线销售,都在收取服务费。

  业内人士指出,机票代理佣金政策的调整,看起来是航空公司与下游代理企业的利益分配问题,但从深层次看,却是民航代理服务无法以质论价、市场主体无法按契约原则正常回收各项服务成本的结果。

  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表示,“搭售”或者“包价”产品在国外旅游业以及国内外其他商业领域并不少见。如旅客使用信用卡等支付工具,航空公司在结算票款时,银行会收取一定的交易手续费。此外,通过电话预订或柜台预订机票的,部分海外航空公司也会向旅客收取人工服务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允许旅游企业向供应商收取代理佣金和向消费者收取服务费,关键要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消费者体验先行,捆绑销售绊脚石变“垫脚石”

  捆绑销售并不失为一个好的销售模式,但前提是必须处理好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在线旅游平台想通过捆绑销售达到名利双收的目的,还需注意以下几方面。

  首先,在机票捆绑销售中不能为了高额利益而广撒网,要有规划性地制定捆绑销售策略。从时间上考虑,对于一些晚上至凌晨的航班,可以捆绑接送机券和酒店优惠券等相关商品;从消费者年龄和体力上考虑,如果消费者是老年人或是跨境游的旅客,除了可以捆绑机场接送券之外还可以捆绑机场贵宾休息优惠卷、随身wifi等商品,这对老人和长途跋涉的旅客来说是必需品。

  其次,进行捆绑销售的产品不能存在强制购买、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在线旅游平台太过急功近利的行为会对平台的长久发展起到负面作用,在线旅游平台要想有长远的发展,好口碑是第一要义,而好口碑是建立在消费者信任的基础之上的,在线旅游平台的成功主要得益于消费者的推崇与推广。比如可以从消费者角度出发,在线旅游平台可以从快节奏生活中的“快”字入手,让消费者提前勾画一些可能需要的产品,避免消费者因时间不足而没来得及购买。

  最后,用于捆绑销售的商品价格要合理。在线旅游平台在航意险的定价上高低不同,如芒果网的航意险要20元/份,去哪儿网是30元/份,同程则是40元/份,不考虑理赔金额的问题,消费者会更乐于接受价格比较低的一方。也就是说,如果捆绑商品的价格合理,消费者也并不会排斥。

  随着消费者购票越来越依赖在线旅游平台,平台自身要想留住老客户、吸引新客户,就要提高平台服务质量,重视消费者意见及反馈,消费者才是一切发展的根本。在线旅游平台的捆绑销售问题不少,但捆绑消费自身并无原罪。随着人们的品质需求越来越大,各色衍生产品种类也越来越多,在线旅游平台完全可以捆绑一些与消费者切身利益相关的商品。在线旅游平台在赚取利益的同时也要考虑消费者意愿,结合消费者的需求来选择进行捆绑的商品,这样的捆绑销售才能带来正面效益,变绊脚石为垫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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