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深圳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有关博士(Bose)音响设备“三包”问题的投诉,该宗投诉的关键在于出现故障的部件是否还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是否需要支付3500元维修服务费用。8月31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公开约谈“博士视听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士公司”),要求该公司就事件进行说明,但该公司选择缺席,未派代表参加约谈会。
“对博士公司漠视消费者权益保护、消极应对消费者组织调查的做法给予批评。”深圳市消委会表示,面对消费者投诉和消费者组织的调查、监督,博士公司应积极主动配合,而不是消极应对,应拿出有说服力的证据和解决方案,而不是只顾利益不顾责任。
资料图 图片发自南方都市报App
“主要部件”的“三包”有效期为2年
据深圳市消委会介绍,今年初,深圳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有关博士(Bose)音响设备的投诉,其反映于2015年7月购入的博士家庭影院,在2016年11月出现故障无法使用,涉及金额3万余元。此后消费者将设备邮寄至厂家检测,厂家经检测后提出消费者要支付3500元维修服务费用才可维修。
问题的关键在于出现故障的部件是否还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是否需要支付3500元维修服务费用。据消费者表示,厂家客服人员曾确认经厂家检测是音响主机电路板出现损坏需要更换。消费者认为,主板属于《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规定的“主要部件”,而“主要部件”的“三包”有效期是2年(注:整机三包有效期为1年),厂家没有理由收取3500元维修服务费用。
由博士视听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出具的该宗投诉处理意见中,则只是指出博士音响设备“产品电子部分保修1年”,而该宗投诉涉及的问题部件“已经超过1年质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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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公司未派代表出席约谈会
类似此宗投诉的有关“三包”期限消费纠纷并不少,在接到此宗投诉后,深圳市消委会积极介入。据介绍,今年1月10日,深圳市消委会向博士公司发送《调查函》;3月29日,市消委会去函深圳音响行业协会,请其给出专业意见;5月11日,市消委会向国家质检总局发送《查询函》,查询主板是否属于家用音频功率放大器的主要部件名称;8月24日,市消委会向博士公司发出《约谈函》。
8月31日,深圳市消委会公开约谈博士视听系统(上海)有限公司,要求博士公司到场对该宗投诉进行说明,对其主张的主板不属于主要部件问题的问题进行说明,但博士视听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并未派代表到场参加约谈会,仅在会前让人送来一份没有正面回应消委会调查问题的回函。最终,约谈会在只有深圳市消委会工作人员、消费者、媒体记者到场的情况下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