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初质检总局党组提出建设法治质检、科技质检、和谐质检以来,全系统自觉把“三个质检”建设作为强基固本、提升能力的重要抓手,坚持不懈地加以推进,质检自身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在刚刚过去的2016年,法治质检成绩斐然,发布了质检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系列专项规划,标准化法修订和质量促进立法研究取得重大进展,“立改废”21部规章;科技质检硕果累累,“国家质量基础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科技专项全面启动,“新一代国家时间频率基准的关键技术与应用”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和谐质检亮点纷呈,计划财务工作有效服务保障质检事业发展,预算绩效考核和决算再次被财政部评为一等奖。“一审双查”进一步深化,工青妇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机关内部管理得到加强。
强质检既是功在长远的奋斗目标,更是立足当前的紧迫任务。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质检、科技质检、和谐质检建设,是强质检的实践路径;树立刚正廉明的依法行政形象、科学权威的技术执法形象、可亲可信的人民质检形象,是强质检的目标定位。
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更是经济发展提质增效、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的重要时期。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质量战略地位不断提升,质检能力亟待加强,质检形象亟须提升。如何加强质检系统自身建设,更好地完成时代赋予质检工作的使命?在2017年全国质检工作会议上,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从全面从严治检的高度,再次部署了“三个质检”建设,标准更高、要求更严,为新时期质检系统的自身建设指明了方向。
深入推进法治质检建设,树立刚正廉明的依法行政形象。质检部门是行政执法部门,人民赋予了我们手中的权力,我们必须心存敬畏,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以刚正廉明的形象赢得群众信任和支持。国务院部署要广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而制定《质量促进法》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部署、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发展、完善中国特色质量法规体系、提升我国供给质量和效益的需要。因此,2017年,大力开展质量促进法草案的起草工作、推动地方开展质量促进立法显得格外重要。此外,还要推动计量法、国境卫生检疫法、新标准化法等重点质量领域法律的修订和出台;依法行政就要大力推进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公开。2017年,质检系统将重点推进重大决策程序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总局机关将加快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主动让权力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深入推进科技质检建设,树立科学权威的技术执法形象。质检科技是质检部门的履职之基,也是质检部门的鲜明特征。要切实提高质检科技水平,让社会各界更加认可质检机构,体现质检部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是国际公认的国家质量技术基础设施,对促进中国从制造大国迈向制造强国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要更加深化质检技术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质量技术基础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等方面的基础引领作用。同时,要以NQI专项实施为契机,优化质检科研创新布局,推动各地把质量技术基础纳入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更加主动地对接国家重大部署和地方发展需求,更加充分地发挥新常态下国家质量技术基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在口岸科技能力建设方面,要落实《口岸技术查验设施建设基本要求》,将质检科技资源配置向口岸一线倾斜,切实提高口岸查验技术水平和能力,提升检验检疫队伍的履职要求,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深入推进和谐质检建设,树立可亲可信的人民质检形象。全系统要练好内功,树好形象。特别要牢固树立“人民质检、执法为民”的理念,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建设和谐质检首先要加强质检文化建设,加强质检文化研究,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学习教育,努力建设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质检干部队伍。基层单位是质检工作全部战斗力的基础,要集中全系统力量,大力推进基层能力建设达标工作,以质检业务和技术手段为纽带,加强业务指导和能力培训,整体提升基层能力水平。建设和谐质检还要注重质检队伍本身的科学管理,全面推行质量管理体系和绩效考核“双轮驱动”管理模式,与抓督查“三管齐下”,推动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