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扬州市市场监管局与广陵区市场监管局联动执法,对城区冷冻食品市场进行突击检查,4家冷冻食品经营企业因违法经营受到查处。
一、扬州荣盛冷冻食品有限公司露天违规从事鸡腿肉加工。
执法人员在扬州荣盛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发现有人员露天切割加工带骨鸡上腿肉。现场查获生产厂商为山东枣庄某牧业公司解冻切割好的带骨上腿肉13箱、130公斤,有7箱尚未加工。经查,上述产品是当事人销售给某集体供餐单位的,销售数量是20箱,金额2200元。因疫情期间供餐单位人员缺乏,要求当事人将整箱带骨鸡上腿肉解冻分割加工后送货。
二、扬州市小蒙羊肉业有限公司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执法人员在对扬州市小蒙羊肉业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货架上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20年10月8日的“切片年糕”已超过保质期22天,销售的“深海八爪鱼”生产日期已模糊不清。
三、广陵区鼎上鼎冷藏冷冻食品商行未经批准从事食品生产加工。
执法人员对广陵区鼎上鼎冷藏冷冻食品商行的一间冷库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冷库内有3袋无任何标识标注的“关东煮”。经初步调查,该产品系当事人从南京泽臣食品营销有限公司购进的预包装食品鳕鱼卷、贡丸、甜不辣等,拆开原包装私自组合包装而成。
四、扬州天华冷冻食品有限公司销售过期食品。
执法人员对扬州天华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经营门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门店内冰箱里的3袋活冻深海鲍鱼(去肚/去齿)、14袋石斑鱼(速冻生制品)已经过期,且该冰箱制冷系统已坏,不满足冷冻食品储藏条件。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过期食品采取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受疫情的影响,食品生产经营的业态发生了变化,食品供需要求发生了变化,容易产生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疫情期间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