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出台《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制度》明确规定,承检机构应该具备的检验检测能力、组织构架、质控和教育培训水平等;未经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允许不得分包或转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不得瞒报、谎报;对于可能影响检验真实性、准确性的情况,要及时向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作出书面报告。
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出台《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制度》明确规定,承检机构应该具备的检验检测能力、组织构架、质控和教育培训水平等;未经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允许不得分包或转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不得瞒报、谎报;对于可能影响检验真实性、准确性的情况,要及时向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作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