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下午,食品生产司组织全司干部集体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全司同志认真学习领会,对《意见》的12部分51方面内容逐条分析研究,力求将《意见》精神落到实处,将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落到实处,将严把食品加工质量安全关、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等具体要求落到实处。
大家一致认为,《意见》的印发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是第一个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食品安全工作纲领性文件,具有里程碑式重要意义。《意见》指出,必须深化改革创新,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下一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要求、提供了遵循。大家纷纷表示,要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按照《意见》提出的改革任务和工作要求,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为统领,提高站位、立足全局,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思想自觉。坚持人民立场,强化食品生产监管,让人民群众见到实实在在的成效,提高安全感、满意度。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食品生产安全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按照《意见》部署,狠抓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主动对标对表。《意见》提出了2020年近期目标和2035年中长期目标,兼顾治标治本,措施操作性强、任务具体量化。食品生产司将对照《意见》要求,结合工作职责,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食品生产监管任务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形成共治合力。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必须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监管规章制度,全面深化食品生产许可改革,切实加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督促食品生产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生产过程持续合规,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发挥社会力量,开展社会监督,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