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就《意见》出台背景、要求和如何落实等问题进行了解读。
稳面积、稳产量,把粮食安全抓在手里
《意见》提出,要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我国耕地总量少,质量总体不高,后备资源不足。必须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必须集中力量把最基本最重要的保住。
《意见》要求,一方面要加强监管,防止粮食生产功能区弱化粮食生产。另一方面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把粮食生产功能区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目前,各地已划定9亿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并基本完成上图入库,精准落实到地块。据测算,粮食生产功能区建成后,可以保障我国95%的口粮和90%以上的谷物需求。
强引导、重监管,支持工商资本与农户形成利益联合体
针对工商资本下乡开展土地流转经营等情况,《意见》提出,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发挥比较优势,到农村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等适合企业化经营、效益高、不与农民争利的领域,支持其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参与粮食全产业链发展。
在具体机制和办法上,要修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范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租赁农地行为,督促各地抓紧依法建立健全工商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为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提供必要的制度支撑。
有甜头、有盼头,让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强政策,加强对种粮主体的政策激励。提效益,培育粮食产业化联合体,支持建设粮食产后烘干、加工设施,打通粮食生产流通上下游产业链。降成本,大力推进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防风险,推进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