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负担不会增加?
《征求意见稿》发布后,人民网展开了一项在线调查,结果显示,截至10月11日,有35314名网友选择了“担忧,可能增加百姓负担”,占总数的89%;而认为“很好,可以让大家有节约意识”的,有3310人,仅占总数的8.3%。
事实上,这个调查中设计的两个选项中,“增加百姓负担”与“增强节约意识”都是“阶梯电价”可能产生的影响,二者并不是对立的关系。上文中北京市民小李的感叹就已经充分显示了“阶梯电价”对我国居民释放出的政策信号――最起码,这种算法已经开始让不少市民对用电量有了概念,开始精打细算了。
虽然普通市民家庭一不小心就有可能用电“超标”,但按照上文中的算法,月均用电量达到或超过方案二中第二档的270度还是“小有难度”的。在《征求意见稿》两个方案中的第二档起步阶段提价标准均为每度电不低于5分钱,在第二档内每月最多增加支出为6.5元,这个成本,对我国多数城市家庭来说也是可以接受的。虽然,最终居民为每月用电价格上涨付出的额外支出被淹没在繁杂的账单中,但至少没有让人们对多用的电量“忽略不计”。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司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谈到,实行阶梯电价政策对居民用电费用支出有何影响是很多居民关心的问题:“总体而言,70%~80%的居民包括低收入和生活困难家庭的电费支出是保持基本稳定的。”
与此同时,有关负责人还专门强调了方案中对各个档次之间实际用电量确定的问题。两个征求意见方案中与70%、80%分别对应的110度、140度只是供征求意见时参考的全国平均数。在全国层面征求意见结束后,无论决定采用哪一种方案,具体方案中对应的每户每月平均用电量均由各省市区根据省级电网中的平均水平制定,东西部、南北方省市区标准之间都可能会有较大差距。此外,每一档次之间的提价标准也需要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召开价格听证会后分别制定。
电价能否“先降后升”?
从阶梯电价设计理念和所要实现的目的看,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节能减排。实行阶梯电价政策,也是促进居民用户特别是用电量多的用户调整用电行为,节约用电。
在保证了居民用电负担“基本稳定”之后,还有部分公众认为,目前征求意见的两套方案均是在现行电价基础上递增。“这最多就是不涨,然后对用电大户搞一个‘惩罚性’电价,但是如果我节约用电做得非常好,为何不能设计一个‘电价下调’的档次?这样不是更能促进大家重视节能吗?”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张粒子介绍说,从现实情况看,近年来,全球煤炭等一次能源价格持续上涨。从2003年到2009年间,欧洲各国工业电价年均上涨约10.47%,居民电价年均上涨约8.05%;我国除居民外的其他行业电价年均上涨4%,但绝大多数地区居民用电价格一直未作调整,导致居民电价与工业电价比价关系严重失调,居民电价大幅低于工业电价。这既与国际上居民电价高于工业电价的惯例不符,也与当前较高的一次能源价格不相称。因此,目前居民电价整体不具备下调的基础。
一般而言,电力部门对电压等级越高的用户供电成本越低,反之则成本越高。居民用电位于电网供电最终端,电压等级最低,因而供电成本是最高的,发达国家居民电价一般是工业电价的1.5~2倍。而我国居民用电价格低于工业电价,导致各类用户之间交叉补贴。又因为居民电价低于供电成本,造成用电越多的居民用户反而享受到的补贴就越多。所以,阶梯电价的实现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建立电价公平负担的机制。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能源经济学家林伯强表示,对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进行调价非常合理,可以改变目前“穷人补贴富人”的现状,长期来看,加价幅度仍有上调空间。
林伯强认为,从调价幅度上看,增加的实际金额很小,力度仍很温和,对绝大多数家庭来说几乎没有任何影响。长期来看,为了更加体现公平和合理性,对用电量较大的富裕家庭的调价空间仍可以逐渐增加。
国内对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制度一直在讨论出台,但迟迟没有正式出台。林伯强对此表示,一方面是由于居民电价一直实行“不涨价”原则,一旦涨价将对心理预期产生重大影响,比较敏感;另一方面,电价调整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通胀压力,但目前来看,即便年内出台调价方案,对通胀的影响最早也将在明年出现。
但林伯强认为,从长期看,随着资源成本和环境成本的上升,电力价格的上涨不可避免。电力改革必须一步步地向前推进,在即将来临的“十二五”期间,政府在推进电价改革方面应该有更大的作为。